沒有任何廣告可以沒有照片、影片或音訊材料以及文字。通常,用於廣告的材料並非來自廣告商本身,而是由第三方創建。因此,著作權對於所有廣告商而言至關重要。著作權包含的規定,一方面保護作品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另一方面使其能夠在法律範圍內將某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因此,受著作權保護的材料也可以用於廣告中。

著作權的基礎是《著作權法》(UrhG)。

著作權保護的內容

著作權保護文學、音樂、美術和電影藝術作品,這些作品可以被認定為獨特的智慧創作,也就是說,可以歸因於它們一定的智慧獨特性。

作品何時是獨特的智慧創作

根據奧地利最高法院(OGH)的判例,當作品與日常、普通和通常產生的事物區分開來時,該作品始終是獨特的。此外,結果必須是個人獨特的表現。創作者的個人特徵必須以某種方式顯現出來。

智慧一詞意味著不僅是可感知的作品,而且其背後的智慧和智力設計也受到著作權保護。

創作是指從最初的想法到外部世界可感知的結果。僅存在於腦海中且尚未付諸紙筆或以其他方式出現的想法不受著作權保護。

著作權何時產生以及屬於誰

著作權隨著作品的創作而產生。因此,為了保護,不需要任何註冊。用著作權符號標記作品對於著作權的產生和存在也沒有任何意義。

著作權屬於作品的創作者,即創造作品的人。只有自然人才能成為作品的創作者。法人,例如有限公司(GmbH),不能成為作者。因此,如果某人在其僱傭關係中創造了獨特的智慧創作,則該創作的作者是該人,而不是雇主。但是,可以在僱傭合約中授予雇主使用權。

電影作品存在特殊規定。電影製片人自動獲得其製作的電影作品的使用權。

通常,有多個人參與作品的創作。在這種情況下,總是會出現共同或部分著作權。

作者有哪些權利

著作權保護作者的個人、精神和經濟利益。作者擁有所謂的排除權,這意味著他可以排除第三方使用其作品。因此,第三方只有在事先獲得作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

著作權持續多久

著作權保護在作者或部分作者去世後 70 年結束。在共同著作權的情況下,在最後一位共同作者去世後 70 年結束。

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

如果第三方想要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例如在廣告中,則需要獲得作者的相應許可或授權。

授權可以專門授予僅此人,也可以非專門授予多個人。此外,可以通過授權在時間、地點或特定媒體和/或使用類型上限制使用。各個使用的範圍,例如地點和/或時間限制,或第三方(再授權)的可轉讓性,最好在授權合約中進行規範。

違反著作權的後果

如果違反著作權,權利人有權採取民事法律途徑,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採取刑事法律途徑。在民事方面,權利人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並獲得損害賠償。他還可以要求對迄今為止的使用支付合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