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奧地利邦土地交易法
上奧地利邦的綠色土地交易
原則上,在上奧地利邦取得農業和林業用地的所有權需要許可。
以下情況不受此規定限制:
- 在自由區內取得土地
- 將土地轉讓給共同所有人,前提是該轉讓不會導致分割。
- 轉讓給配偶、註冊伴侶或生活伴侶
- 將此類企業的農業和林業用地轉讓給近親。
- 如果農業和林業用地與購買者的土地相鄰,則轉讓這些土地。但是,在 10 年內,只能免許可購買 1,000 平方公尺的面積。
如果符合公眾對維護農業或林業的利益,並且符合以下條件,原則上應批准所有權取得:
- 創建、維護和加強高效能的農民階層,或
- 維護或創建經濟的土地所有權。
同樣,權利取得者必須聲明該土地將得到妥善管理。
上奧地利邦的灰色土地交易
在上奧地利邦,建築用地的取得僅在有限的程度上需要許可。原則上,只有取得休閒住宅和/或位於州政府保留區內的房地產才需要許可。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況不需要許可。
- 將用作第二住宅的物業位於第二住宅區。
- 由至少擁有該土地 10 年的近親取得合法權利,或
- 該土地在過去五年內僅用於休閒住宅用途
上奧地利邦的外國人交易
原則上,外國人取得所有權在上奧地利邦需要許可。如果法律上的取得基本上是允許的,並且文化和社會政治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或安全和國家政治利益不受損害,則會給予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