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营销用于实现与读者、听众或观众的互动时,都称为直销。直销旨在引发接收者的个人和可衡量的反应。

直销包括:

法律框架

直销或广告发送的法律框架由《商业法规》、《电信法》和数据保护规定构成。

《商业法规》

根据《商业法规》,地址出版商和直销公司原则上可以将有址广告材料以邮寄方式发送给第三方。但是,收件人可以禁止将来发送广告。但是,该规定仅适用于邮寄发送的广告。

WKO 的广告和市场传播专业协会维护着所谓的“罗宾逊名单”。如果人们不希望收到有址邮寄广告,可以将自己添加到此列表中。该列表每月更新,并提供给地址出版商和直销公司。这些公司在发送有址广告之前,必须将其数据与罗宾逊名单进行比较。此外,广告商必须履行其在 GDPR 意义上的信息义务,并告知相关人员其权利。此外,还必须告知相关人员,他们可以反对将来接收有址邮寄广告。未包含“罗宾逊名单”或向名单中注册的收件人发送邮寄直邮广告的地址出版商和直销公司不仅犯有商业法行政违规行为,而且还违反了现行的数据保护法,并面临罚款。

《电信法》

根据《电信法》,未经收件人事先同意,禁止以广告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电子通信,例如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这既适用于企业对企业 (B2B) 关系,也适用于企业对消费者 (B2C) 关系。即使是首次致电、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以征求同意也被视为广告。如果收件人撤销了已授予的同意,则从那时起不允许发送有址邮寄广告。

数据保护

根据数据保护法规,只有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才能处理个人数据。

GDPR 规定,处理个人数据(例如姓名、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以用于直销目的,可能构成数据控制者的合法权益但请注意!如果未经相关人员事先同意,以电子形式进行直销,则仍违反《电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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