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份额的减少允许将近亲(如子女或配偶)的法定继承份额减少一半。前提是,多年来家庭关系完全破裂或根本不存在。该工具旨在考虑遗嘱中长期的疏远关系,并在§ 776 ABGB中有所体现。
在减少法定继承份额时,如果长期以来与遗嘱人没有亲密的个人关系,则近亲的法定权利将减少一半。
有权获得法定继承份额的人,即后代、配偶或注册伴侣,原则上有权获得遗产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死者在较长时间内没有与此人保持个人关系,则他可以通过遗嘱将法定继承份额减少一半。
这种减少必须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或者可以通过默示地有意识地忽略相关人员来声明。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减少法定继承份额不是一种惩罚手段,而是一种维护家庭现实的法律手段。但是,其应用需要技巧。 “
减少的先决条件
只有在满足所有法定标准时,减少法定继承份额才有效:
- 存在有效的遗嘱,例如遗嘱或其他遗嘱安排。
- 缺乏家庭亲密关系。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个人关系,例如在出生后不久失去联系,或者如果联系完全中断了很长时间,则属于这种情况。这里的判例法以大约20年为指导。但是,如果疏远关系已经在遗嘱制定时开始,也就是说,在制定遗嘱安排时,整个时期不必已经过去,这就足够了。
- 是否缺乏亲密关系始终根据具体的家庭法关系来判断。父母和子女、配偶或祖父母和孙子女之间存在差异。决定性因素是精神情感关系,而不是共同居住或偶尔拜访。
- 失去联系不得主要由遗嘱人造成。如果他无故拒绝联系或创造了无法忍受的条件,则排除减少。
- 缺乏亲密关系必须是减少法定继承份额的原因。举证责任在于依赖减少的继承人。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谁在遗嘱中安排减少法定继承份额,应以易于理解的方式解释疏远的原因。因此,清晰的文档至关重要,因为以后的继承人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
潜在的相关人员
减少法定继承份额在所有有权获得法定继承份额的人中都是允许的:
- 子女和孙子女(后代),
- 配偶和注册伴侣。
更远的法定继承人不受影响,因为他们没有法定继承权。
重要提示:减少的人的后代只有在他们自己没有被命令减少法定继承份额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全部法定继承份额。
默示的法定继承份额减少
如果遗嘱人完全忽略了有权获得法定继承份额的人,例如通过在遗嘱中有意识地不提及,则也可以适用法定继承份额的减少。如果满足其他先决条件,这将被视为默示减少。同样,必须检查和证明缺乏亲密关系。
与剥夺继承权的区分
与完全取消法定继承权的剥夺继承权不同,减少法定继承份额仅导致减少到一半。剥夺继承权的障碍要严格得多,并且需要有权获得法定继承份额的人的严重不当行为。
撤销法定继承份额的减少
遗嘱人可以随时撤销已安排的法定继承份额的减少,通过:
- 在以后的安排中明确声明,
- 销毁以前的遗嘱安排或
- 从遗嘱中可以看出随后的考虑。
争议和司法执行
如果主张减少法定继承份额,则在争议情况下,以下几点是相关的:
- 继承人必须提出并证明减少及其先决条件。
- 有权获得法定继承份额的人可以反对存在亲密关系或遗嘱人的共同过失。
- 在争议情况下,首先是遗产法院负责,然后是被告住所地的普通民事法院。
律师支持给您带来的优势
减少法定继承份额是继承法中一个高度敏感的领域。如果没有明确的措辞和充分的理由,该命令可能会在争议情况下失败。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帮助您
- 执行您作为继承人或有权获得法定继承份额的人的权利。
- 精确地评估法定先决条件的存在,
- 以法律安全的方式制定该安排,
- 通过早期设计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