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跟踪
持续跟踪
根据 § 107a StGB,持续跟踪包括任何长期、持续地对他人施加影响,客观上足以对该人的生活方式造成难以容忍的损害。立法者以此涵盖了典型的跟踪行为,例如反复出现在受害者附近、不断进行沟通、以受害者的名义滥用订购商品或促使第三方进行联系。发布高度个人生活领域的事实或图像也属于此范畴。关键始终是整体来看:各个行为必须在较长时间内进行,并且总的来说会对心理造成严重的负担或限制自由的生活方式。该规范旨在防止个人因系统性、侵入性和持续性的影响而侵犯其隐私、安全和自决权。
跟踪,也称为持续跟踪,是指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不合理地干扰或骚扰,从而严重限制了个人的私人生活。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持续跟踪的客观构成要件并非基于主观敏感性,而是基于对每个有理智的人来说都难以容忍的整体行为。“
客观构成要件
§ 107a StGB 持续跟踪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任何外部可识别的行为,这些行为 持续一段时间,持续发生,并且 客观上足以 对个人的生活方式造成 难以容忍的损害。受到保护的是在没有持续观察、骚扰或压力的情况下塑造自己日常生活的自由。关键是 行为的整体印象,而不是行为人的内在动机。受害者不必实际感到恐惧;行为客观上能够产生严重的心理压力就足够了。
审查步骤
行为主体:
任何 长期持续 实施所述行为或通过第三方实施行为的人都可以成为行为人。与受害者的特殊地位或关系不是必需的。关键是该行为 客观上可归责于 行为人。
客体:
行为客体是其 自由生活方式 受到该行为损害的任何人。该规范尤其保护 隐私、人身安全以及不受影响地组织日常生活的可能性。
行为:
行为方式是犯罪的核心。持续跟踪需要 持续、重复 和 明显顽固 的行为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这些行为必须形成一个 具有压力的总体模式,根据一般生活经验,这种模式足以损害受害者的生活方式。
法律定义
根据 § 107a Abs. 2 StGB,如果某人 反复且长时间 实施某些行为,这些行为客观上足以 明显给 他人的生活带来负担,则构成持续跟踪。法律列出了五种典型的行为方式。它们的共同点是,行为人 不断干预受害者的日常生活,从而造成 难以容忍的损害。
1. 反复出现在附近
行为人经常出现在受害者通常居住的地方。这会产生持续观察或跟踪的印象。 单独的相遇不足以构成跟踪;关键是重复出现的模式。
2. 通过通讯工具或第三方持续联系
行为人通过电话、消息、社交媒体或通过委托人顽固地联系受害者。关键是 持续的、不受欢迎的影响,而不是零星的联系尝试。
3. 以受害者的名义订购商品或服务
通过滥用个人数据,触发了给受害者带来组织、财务或情感负担的交付或服务。典型的是 失去控制 的感觉。
4. 促使第三方进行联系
行为人激活第三方——例如通过虚假广告或操纵的个人资料——以便受害者被陌生人联系。这会导致日常生活中 无法预测的、持久的干扰。
5. 发布高度个人化的事实或图片
未经同意,发布私密或特别私人的信息或图像。此类发布通常会产生 巨大的心理压力,并可能产生社会或职业后果。
行为结果:
不需要单独的行为结果。只要跟踪行为 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并且客观上足以对受害者的生活方式造成 难以容忍的损害 就足够了。实际上完全改变日常生活或可证明的健康后果不是前提条件,但可能会影响对强度的评估。
因果关系:
任何行为,如果没有它,跟踪的总体模式就不会以这种形式出现,都是有因果关系的。间接行为,如启用或使用第三方,如果它们能够实现或加强持续跟踪,也包括在内。
客观归责:
如果行为人制造或增加了 法律上不认可的危险,并且这种危险在具体的生活方式损害中实现,则该行为在客观上是可归责的。 偶然的相遇、社会上常见的联系或没有明显持续意愿的孤立行为不包括在内。
加重情节
107a Absatz 3 StGB 大大加重了刑罚幅度。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属于严重情况:
- 跟踪 持续超过一年,或者
- 导致受害者 自杀或自杀未遂。
这些资格考虑到了长期或对生存造成压力的跟踪行为的特别高的危险潜力。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与其他犯罪的区分决定了是涉及单独的侵犯还是具有自身可罚性的系统性跟踪。“
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根据 § 107a StGB,持续跟踪的构成要件包括在较长时间内建立的持续行为,这种行为从整体上看足以对个人的生活方式造成难以容忍的损害。重点在于 持久的、系统性的影响,这种影响会导致持续的心理负担,并持久地限制受害者的个人自由和受保护的生活领域。不法内容不是由单个行为产生的,而是由影响的 重复、持续时间和顽固性 产生的。
- § 105 StGB – 胁迫: 胁迫保护个别情况下的决策自由,并要求受害者被迫采取某种行动、容忍或不作为。 § 107a StGB 则不然,它不是基于强迫行为,而是基于 持续跟踪,从而给整个生活方式带来负担。这两个构成要件可以同时实现,尤其是在通过跟踪行为施加额外压力以强迫采取某种行为时。不会发生排斥,因为 § 107a StGB 涉及独立的保护客体。
- § 107 StGB – 危险威胁: 危险威胁与 § 107a StGB 的区别在于,它需要 合格的威胁行为,通过该行为宣布了重大的危害。压力直接来自对严重不利后果的展望。 § 107a StGB 则不然,它 也包括完全没有威胁的行为方式,只要它们从整体上看构成难以容忍的负担。跟踪可能包含威胁,但并非必须包含。如果两者同时出现,§ 107 和 § 107a 通常 并存,因为跟踪超出了单次威胁的范围,并构成了独立的不法行为。
竞合:
真正竞合:
如果除了持续跟踪之外,还增加了额外的独立犯罪行为,例如危险威胁、胁迫、破坏财产、滥用数据、未经授权发布图像、非法侵入、人身伤害或剥夺自由,则存在真正竞合。 § 107a StGB 不会取代这些犯罪行为,而是通常 独立 于它们。
不真正竞合:
只有当另一项规范 完全 涵盖了持续跟踪的不法行为时,才会因特殊性而发生取代。例如,当 § 106a StGB 的情况是,整个跟踪行为仅用于强迫结婚时。如果仅存在公众可感知的数字骚扰,§ 107c StGB 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特殊性。
数罪:
如果行为人跟踪 不同的人 或在 彼此时间上独立的 序列中采取行动,这些序列不是统一事件的一部分,则存在数罪。每次跟踪情况都应被评估为单独的行为。
持续行为:
如果施加压力的行为 没有重大中断 地维持,并且追求相同的目的,特别是控制、恐吓或持续损害生活方式,则应假定为统一行为。如果放弃或永久中断跟踪,则该行为结束。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持续跟踪的诉讼中,判决的成败取决于所声称的跟踪模式是否可证明地反映在案卷中。“
举证责任 & 证据评估
检察院:
检察院必须证明被告人 在较长时间内反复 以某种方式跟踪某人,这种方式 客观上足以 对该人的生活方式造成 难以容忍的损害。关键是要证明已经采取了几个具体的行为,这些行为 是持续跟踪的典型行为,并且已经凝结成一个 具有压力的总体印象。
尤其要证明的是:
- 跟踪是 反复且顽固地 进行的,
- 这些行为 明显超出了偶然的相遇或正常的联系尝试,
- 总体行为实际上足以 明显限制 受影响的人的日常生活。
检察院还必须说明各个行为 属于一起 并形成可识别的跟踪模式。
法院:
法院审查所有证据的总体背景,并根据客观标准评估该行为是否足以 持久地损害 受害者的生活方式。重点是这些影响从整体上看是否构成 难以容忍的负担。
法院尤其会考虑:
- 行为的类型、频率和持续时间,
- 各个影响之间的 联系,
- 对个人生活领域的干预强度,
- 一个有理智的普通人是否会将这种行为视为 严重干扰和压力。
法院明确区分误解、一次性事件或社会上常见的联系。
被告人:
被告人 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她可以提出合理的怀疑,尤其是在以下方面:
- 所声称的行为的实际重复或持续时间,
- 它们是否实际上形成 统一的跟踪模式,
- 所声称的负担效应,
- 受害者陈述中的漏洞、矛盾或缺乏证据。
她还可以辩称,某些事件 不是顽固的,而是偶然的、社会上常见的或容易引起误解的。
典型评估
在 § 107a StGB 中,实践中通常以下证据至关重要:
- 医疗或心理文件,如果需要以可理解的方式描述负担。
- 重复接近或观察的视频或照片录像,
- 位置数据或监控录像,
- 关于滥用订单或不必要的联系方式的证据,
- 已发布的私人图片或信息,
- 关于被告人 重复出现 的证人证词,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实践案例令人印象深刻地表明,跟踪很少由单一的壮观行为组成,而是由许多小的越界行为组成,这些行为加起来会造成巨大的负担。“
实践案例
- 反复出现在附近: 一个人 在几周内故意 反复出现在受害者住所和工作场所前。行为人根据受害者的日常生活安排自己的时间,因为他 有意识地观察和记录 了受害者的日常活动。他在一条消息中明确表示,他“不会停止出现,直到你最终和我说话”。
有针对性的跟踪、对日常活动的适应以及继续进行的明确声明表明了 明确的意图,即给受影响的人带来负担。 - 持续的不受欢迎的个人接近: 行为人反复在不同的地点寻找受害者:上班前、回家路上、超市停车场。他有一次直接说:“如果你继续无视我,我会更频繁地来。”
尽管受害者多次明确表示不想联系,但行为人有意识地继续他的行为,改变地点并调整他的在场时间。
顽固、对拒绝的有意识反应以及他“会更频繁地来”的明确声明使 意图 明确。
这些例子表明,如果行为人 持续 且 有意识地 干预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从而 不合理地损害 其生活方式,则存在持续跟踪。关键是 重复、顽固 和明显的负担效应。
主观构成要件
§ 107a StGB 的主观构成要件要求 意图。行为人必须认识到他的行为是 重复的、顽固的 和 有负担的,并且客观上可能足以对受害者的生活方式造成 难以容忍的损害。他知道或至少认真地认为他的持续接近、联系或其他行为会被认为是干扰、压迫或侵犯就足够了。
因此,行为人必须理解,他的行为从整体上看表现为 持续跟踪,并且通常足以引起压力、负担或侵犯隐私。不需要有针对性的意图;通常 间接故意 就足够了,即有意识地接受负担效应。
如果没有意图,如果行为人 认真 地认为他的行为 不会被视为跟踪,例如因为他认为联系是偶然的或社会上常见的。如果有人错误地认为他的行为不会打扰受害者或完全无关紧要,则不符合主观构成要件。
最终,关键是行为人是否 持续和不受欢迎的影响 的可能影响。因此,如果有人知道或接受他的重复行为可能会严重损害受害者的生活方式,则他是有意为之,并符合根据 § 107a StGB 持续跟踪的主观构成要件。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跟踪诉讼中,罪责并不意味着每一个笨拙的接近都会受到惩罚,而是意味着在知晓负担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持续跟踪会产生法律后果。“
罪责 & 错误
只有当禁止性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时,才能免除责任。 谁的行为明显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就不能声称他没有认识到违法性。 每个人都有义务了解其行为的法律界限。 仅仅是无知或轻率的错误并不能免除责任。
罪责原则:
只有有过错的行为才会被处罚。 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主要事件,并且至少默认。 如果缺乏这种故意,例如,因为行为人错误地认为他的行为是被允许的或自愿参与的,则最多存在疏忽。 这对于故意犯罪是不够的。
无责任能力:
如果有人在犯罪时由于严重的精神障碍、病态的精神损害或严重的控制能力丧失而无法认识到其行为的不法性或根据这种认识行事,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存在相应的怀疑,将获得精神病学评估。
如果行为人在极端的胁迫状态下行事,以避免对自身生命或他人生命的迫在眉睫的危险,则可能存在可宽恕的紧急状态。 如果没有其他出路,该行为仍然是非法的,但可以减轻罪责或具有可宽恕的效果。
谁错误地认为他有权进行防御行为,如果该错误是认真和可理解的,则没有故意。 这种错误可以减轻或排除罪责。 但是,如果仍然存在违反谨慎义务的情况,则可以考虑过失或减轻处罚的评估,但不能考虑正当理由。
免除处罚 & 缓刑
转移:
原则上,持续跟踪可以缓刑。由于构成要件要求持续行为,因此缓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跟踪的 程度、持续时间和负担程度。在 持续时间短、强度低、清晰的认识 和 缺乏前科 的情况下,实践中 确实会 出现缓刑处理。但是,系统性或长期持续的跟踪模式越明显,缓刑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就越小。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考虑缓刑:
- 罪责较轻,
- 该行为是 短暂的、强度低的 或仅 处于持续性的最低限度,
- 受害者 没有受到持久的 或 仅受到轻微的 负担,
- 不存在 系统性或长期维持的跟踪模式,
- 案件事实是 清晰、易于理解和明确的,
- 并且行为人 立即表示理解、合作并愿意进行犯罪补偿。
如果考虑缓刑,法院可以命令支付金钱、提供社区服务、提供照管指示或进行犯罪补偿。缓刑不会导致 定罪,也不会导致 犯罪记录。
排除转移: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排除转移:
- 跟踪 在较长时间内 发生,
- 受害者的负担是 严重的 或导致了严重的限制,
- 存在 系统性、有针对性或操纵性的跟踪模式,
- 个人数据被滥用或发布了私密内容,
- 该行为具有 合格的后果,例如严重的心理负担,
- 发生了 Abs. 3 意义上的自杀或自杀未遂,
- 或者总体行为构成了 对个人自由和隐私的严重侵犯。
只有在 明显最轻微的罪责 和 立即表示理解 的情况下,才能审查是否允许例外情况下的缓刑程序。在实践中,持续跟踪的缓刑仍然 可能,但很少。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刑罚幅度明确表明,持续跟踪不是误解,而是一种具有明确法律界限的严重不法行为。“
量刑 & 后果
法院根据跟踪的 持续时间、强度和顽固性 以及该行为实际上对受害者生活方式的影响程度来衡量刑罚。关键是行为人在较长时间内是否 反复、有针对性地 或 有计划地 干预了隐私,以及跟踪是否对日常生活造成了持久的负担或限制。
加重情节尤其包括:
- 跟踪 持续了较长时间,
- 存在 系统性的 或特别顽固的跟踪,
- 受害者的生活方式明显受到限制,
- 个人数据被 滥用 或发布了私密内容,
- 尽管明确拒绝,但 继续跟踪,
- 发生了 严重的心理负担,
- 或者存在相关的先前定罪。
减轻情节包括:
- 清白,
- 完全坦白 和明显的理解,
- 立即 结束 该行为,
- 补救努力,
- 行为人的特殊心理负担,
- 或过长的诉讼时间。
如果自由刑不超过两年,并且行为人具有 积极的社会预测,法院可以 有条件地免除 自由刑。对于持续跟踪,如果不存在特别有负担的情况,这也适用。
刑罚幅度
根据 § 107a Abs. 1 StGB,持续跟踪的基本构成要件将被处以 最长一年的自由刑 或 最高 720 个日罚金。立法者认为,反复、顽固且客观上给个人带来负担的影响是对其隐私、安全和自由生活方式的严重干预。这种基本犯罪构成了刑罚威胁的起点。
对于 合格的案件,§ 107a Abs. 3 StGB 规定了 最高三年自由刑的提高刑罚幅度。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提高的刑罚威胁尤其适用:
- 跟踪 持续超过一年,或者
- 该行为导致了被跟踪者的 自杀或自杀未遂。
因此,立法者大大加重了对特别长期或特别后果严重的跟踪行为的制裁。
后来的道歉、疏远或中断行为不会改变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这些情况只能在 量刑 范围内考虑,但不会影响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分类。
罚金——按日计算制度
奥地利刑法根据每日罚金制计算罚金。 每日罚金的数量取决于罪责,每天的金额取决于经济能力。 这样,刑罚会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但仍然明显。
- 范围:最多720 个每日罚金——每天至少4 欧元,最多5,000 欧元。
- 实践公式:大约6 个月的自由刑相当于大约 360 个每日罚金。 这种换算仅用作指导,并且不是僵化的模式。
- 如果未付款:法院可以处以替代自由刑。 通常适用:1 天替代自由刑相当于 2 个每日罚金。
提示:
如果持续跟踪行为短暂、强度低且接近持续性的下限,则主要考虑处以罚款。如果跟踪行为仅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发生,未造成严重的负担,并且行为人立即表示悔悟,法院通常会判处罚款。然而,如果存在持续或系统性的跟踪模式,或者受害者的生活方式受到严重影响,那么监禁的可能性就越大。
自由刑 & (部分)缓刑
《刑法》第 37 条:如果法定刑罚最高可达五年,法院可以处以罚款,以代替最长一年的短期监禁。对于基本犯罪构成规定处以一年以下的罚款或监禁,并且在特定情况下允许更高刑罚的犯罪行为,也存在这种可能性。但在实践中,如果行为特别令人反感、有计划或具有相当大的强度,则《刑法》第 37 条的适用会受到限制。但在不太严重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援引《刑法》第 37 条。
《刑法》第 43 条:如果监禁不超过两年,并且行为人具有积极的社会预测,则可以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对于基本刑罚框架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犯罪行为,也存在这种可能性。如果存在加重情节或该行为已产生明显的负担效应,则有条件暂缓执行的适用会受到更多限制。如果该行为的严重程度较低、是情境性的,或者受害者没有遭受持久损害,那么这种情况尤其现实。
《刑法》第 43a 条:部分有条件暂缓执行允许将无条件和有条件暂缓执行的监禁部分结合起来。它适用于六个月以上至两年的刑罚。由于在许多犯罪行为的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判处刑罚框架上限范围内的刑罚,因此通常会考虑《刑法》第 43a 条。但是,在情况特别严重、持续时间长或负担效应显著的情况下,其适用会受到明显限制。
《刑法》第 50 至 52 条:法院可以额外发布指示并命令缓刑监督。例如,可以考虑禁止接触、特定的护理或治疗计划、损害赔偿或强制性行为改变措施。目的是实现稳定的合法行为并避免进一步的犯罪行为。特别关注的是保护受影响的人和有约束力地制止进一步的负担性行为。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监禁是否会被有条件地执行,主要取决于该行为是一次性的失控还是有计划的跟踪。“
法院管辖权
级别管辖
对于持续跟踪的基本形式,通常由地区法院管辖。原因很简单:通常情况下,会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或罚款的处罚,而此类诉讼属于地区法院的管辖范围。
但是,如果存在更严重的案件——例如,如果该行为持续了一年以上,或者如果由于跟踪导致了自杀或自杀未遂——那么州法院将作为独任法官接管。这些更严重的变体具有更高的刑罚范围,因此不得再由地区法院裁决。
如果出现特别严重的情况,即持续跟踪与严重后果相关联,并且刑罚范围因此而大大增加,则州法院将作为陪审法庭进行裁决。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法官之外,还有两名陪审员参与,因为法律要求对于更严重的案件,必须扩大审判机构。
由于持续跟踪的任何变体都不允许判处终身监禁,因此不设陪审团,并且不符合法律要求。
地域管辖
有管辖权的是犯罪地点的法院。特别重要的是
- 跟踪行为的实施地点,
- 受影响的人感知到影响的地点,
- 负担或损害影响发生的地点,
- 或者伴随行为的实施地点,这些行为是跟踪事件的一部分。
如果无法明确确定犯罪地点,则管辖权取决于
- 被告人的住所,
- 逮捕地点,
- 或主管检察官办公室的所在地。
诉讼程序将在最能保证适当和有序进行的地方进行。
审级
可以对州法院的判决向高等州法院提出上诉。随后,可以通过向无效上诉或其他上诉来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提出质疑。
刑事诉讼中的民事索赔
在持续跟踪的情况下,受害者本人或近亲可以作为私人当事方,在刑事诉讼中直接提出民事索赔。由于该行为通常基于重复、具有压力和精神损害的行为,因此通常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心理护理费用、收入损失以及其他精神或健康后果的赔偿。
私人当事方加入会阻止所有已提出索赔的时效,只要刑事诉讼仍在进行中。只有在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案后,时效期限才会重新开始计算,除非该索赔已完全获得批准。
自愿的损害赔偿,例如真诚的道歉、经济补偿或对受害者的积极支持,可以减轻刑罚,前提是这些行为是及时、可信和完整的。
但是,如果犯罪者长期表现出顽固、有系统的跟踪行为,严重损害受害者,滥用个人数据或造成特别严重的精神压力,那么事后的补救通常会大大降低其减轻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事后的补偿无法从根本上减轻已犯下的不公正行为。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刑事诉讼中的民事索赔表明,持续跟踪不仅在刑事上是错误的,而且通常会造成实际的、可弥补的损害。“
刑事诉讼概览
- 调查开始:在有具体嫌疑时,确定被告身份;从那时起,享有完整的被告权利。
- 警察/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办公室领导,刑事警察调查;目标:结案、缓刑或起诉。
- 被告审讯:事先告知;辩护律师的参与导致延期;保持沉默权。
- 查阅文件:在警察/检察官办公室/法院;还包括证据(只要不危及调查目的)。
- 主要审判:口头证据听证,判决;对私人参与人索赔作出裁决。
被告人权利
- 信息 & 辩护:有权获得通知、诉讼帮助、自由选择辩护律师、翻译帮助、证据申请。
- 沉默 & 律师:随时保持沉默权;如果参与辩护律师,则应推迟审讯。
- 告知义务:及时告知嫌疑/权利;例外情况仅用于确保调查目的。
- 实际查阅文件:调查和主要诉讼文件;为了被告的利益,限制第三方查阅。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最初 48 小时内采取的正确步骤通常决定了诉讼是升级还是保持可控。“
实践 & 行为建议
- 保持沉默。
简短的声明就足够了:“我行使我的沉默权,并首先与我的辩护律师交谈。”这项权利从警察或检察院的第一次审讯开始生效。 - 立即联系辩护律师。
在没有查阅侦查档案的情况下,不应发表任何声明。只有在查阅档案后,辩护律师才能评估哪种策略和哪种证据保全是有意义的。 - 立即保存证据。
制作医疗报告、带有日期和比例尺的照片,如有必要,制作 X 光片或 CT 扫描。将衣物、物品和数字记录分开存放。最迟在两天内创建证人名单和记忆记录。 - 不要与对方联系。
您自己的消息、电话或帖子可以用作对您不利的证据。所有沟通应仅通过辩护律师进行。 - 及时保存视频和数据记录。
公共交通工具、场所或房屋管理部门的监控录像通常会在几天后自动删除。因此,必须立即向运营商、警察或检察院提出数据安全申请。 - 记录搜查和扣押。
在房屋搜查或扣押时,您应要求提供命令或记录的副本。记下日期、时间、参与人员和所有带走的物品。 - 被捕时:不要对案件发表任何声明。
坚持立即通知您的辩护律师。只有在有紧急犯罪嫌疑和额外的拘留理由时,才能判处审前拘留。较轻的措施(例如,承诺、报告义务、禁止接触)应优先考虑。 - 有针对性地准备损害赔偿。
付款或赔偿提议应仅通过辩护处理并记录在案。结构化的损害赔偿对转移和量刑有积极影响。
律师支持的优势
持续跟踪案件涉及对个人隐私、人身自由和精神健全的干预。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确实适合不合理地损害受害者的生活方式并产生持续的负担。在持续时间、频率、接近强度或相关人员的个人情况下的微小差异可能会显着改变法律评估。
及早的律师代理可确保正确记录所有跟踪行为,正确分类陈述,并仔细审查不利和有利的情况。只有结构化的分析才能表明是否存在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持续跟踪,或者是否夸大、误解或不正确地将个别事件置于整体背景中。
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 检查该行为是否确实达到了持续跟踪的法定门槛,
- 分析消息、过程和联系方式是否存在矛盾或不明确之处,
- 保护您免受仓促评估和片面评价,
- 并制定明确的辩护策略,以可理解的方式呈现实际过程。
作为刑法专家,我们确保在法律上精确地审查持续跟踪的指控,并且诉讼是在完整和平衡的事实基础上进行的。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律师的支持意味着将实际事件与评估明确区分开来,并从中制定可靠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