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精飲料廣告,特別是電視和廣播廣告領域存在法律限制。在奧地利,烈酒廣告受到全面禁止。烈酒是指最低酒精含量為 15% 且通過蒸餾或與其他烈酒混合獲得的飲料。根據 ORF 廣播法和私營廣播法,不被視為烈酒的酒精飲料(如啤酒或氣泡酒)廣告不得特別針對未成年人。廣告中不得將酒精描述為可以提高成功率。飲用酒精不得被描述為問題的解決方案。《視聽媒體服務法》和《私營廣播法》也對酒精飲料廣告規定了幾乎相同的廣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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