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和擴大沒收
根據 《刑法》第 20 至 20c 條的沒收和擴大沒收是奧地利刑法中的資產追討措施。其目的是確保犯罪者不會保留從犯罪行為中獲得的任何經濟利益。
根據《刑法》第 20 條,如果資產是透過犯罪行為產生或用於實施犯罪行為,法院會宣告該資產被沒收。《刑法》第 20a 條規定,如果第三方以善意取得資產,或犯罪者已賠償損失,則不予沒收。
《刑法》第 20b 條涵蓋了相關人員未能令人信服地證明其合法來源的資產,尤其是在有組織犯罪或恐怖主義犯罪的情況下。《刑法》第 20c 條透過不將擴大沒收適用於無關的第三方的資產來保護無關的第三方。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將非法取得的資產從流通中移除,並確保犯罪行為在經濟上沒有任何好處。
根據《刑法》第 20 條及後續條文,法院有權沒收某人透過犯罪行為取得或用於實施犯罪行為的資產。擴大沒收進一步涉及來自犯罪來源的資產,即使無法直接證明犯罪行為。
沒收
根據《刑法》第 20 條,如果某人使用資產實施犯罪行為或透過犯罪行為取得資產,法院會宣告該資產被沒收。這剝奪了犯罪者的非法經濟利益,並恢復了法律秩序。
所有具有金錢價值的利益都可能被沒收,例如現金、應收款項、實物資產或犯罪所得。也包括間接收入(利息、銷售收入)和替代價值(例如,新取得的物品)。
如果相關資產無法找到或被沒收,法院會命令支付一筆金額,相當於所獲取的價值。如果無法以合理的努力確定確切金額,法院可以根據其自由信念估計範圍。
只要符合先決條件,就會依職權審查和命令沒收。它與涉及犯罪工具的沒收和針對違禁物品的扣押不同。
不予沒收
《刑法》第 20a 條保護無關的第三方,並規定了不命令沒收的情況。
在以下情況下,不予沒收:
- 取得人以善意且不知情犯罪行為的情況下取得資產,
- 犯罪者已賠償損失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 沒收的目的已透過其他措施(例如,損害賠償或扣押)實現,
- 徵收的費用與資產的價值不成比例。
這些例外情況可防止不合理的困難,並確保僅追討非法取得的利益。在實務中,這意味著:如果犯罪者已賠償損失或資產已合法取得,則不會命令沒收。
擴大沒收
根據《刑法》第 20b 條,擴大沒收授權法院沒收與已判決的犯罪行為沒有直接關聯的資產,但相關人員未能令人信服地證明其合法來源。
它尤其涉及有組織犯罪或恐怖主義犯罪(《刑法》第 278a–278d 條)以及某些嚴重犯罪,例如洗錢、人口販運、貪污或毒品交易。
如果資產符合以下條件,法院可以命令擴大沒收:
- 受制於犯罪組織或恐怖主義團體的控制權,
- 已提供或收集用於資助恐怖主義,或
- 在與嚴重犯罪的時間關聯中獲得,並且無法證明其合法來源。
法院的信念尤其可以基於相關人員的資產狀況與其申報的收入之間存在顯著的矛盾。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如果資產顯然不是來自合法來源,則擴大沒收會生效。它保護法律秩序免受不正當得利 “
即使沒有對相關人員作出刑事判決,擴大沒收也會生效,例如因為他/她是逃犯或已去世。這可以防止犯罪資產僅因程序障礙而得以保留。
不予擴大沒收
《刑法》第 20c 條限制了擴大沒收,以保護無關人員。
如果受影響的資產存在第三方的合法索賠,法院不會命令擴大沒收,這些第三方沒有參與犯罪行為或犯罪組織。
此外,《刑法》第 20a 條的保護機制也適用。
這可確保國家僅沒收非法資產,而不會干預無關人員的合法財產權。
相稱性
簡單沒收和擴大沒收均受相稱性原則的約束。
如果干預與犯罪行為的重要性或犯罪者的罪責不成比例,法院不得命令干預。
這旨在確保該措施在實質上是合理的,並且不會導致過度干預或雙重負擔。
實務上的影響
隨著判決的最終確定,被宣告沒收的資產將轉移到國家。這些資產可以被處置、報廢或銷毀。
在實務中,沒收通常會導致重大資產的損失,尤其是在經濟或貪污犯罪中。
此外,擴大沒收可以徵收不明確或可疑的資產增加,如果無法令人信服地證明其合法來源。
這兩種工具都會對犯罪者造成嚴重的經濟影響,同時也有助於預防:如果犯罪者無法從其犯罪行為中獲得任何經濟利益,他們重蹈覆轍的動機就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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