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茨堡州土地交易法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萨尔茨堡州
过渡条款
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萨尔茨堡州实施关于土地交易的新规定。但作为过渡规则,旧规定仍部分适用。以下法律行为仍适用旧规定:
- 在法律生效之日前完成的法律行为。必须通过文件证明。
- 对于在法律生效前发布的拍卖公告的土地拍卖。
- 在特定条件下,因死亡而取得权利
萨尔茨堡州的绿色土地交易
在萨尔茨堡州,原则上取得农业和林业用地的权利需要获得批准。以下情况除外:
- 家庭圈内的法律行为
- 属于农业法裁决对象的法律行为
- 关于受 § 18 空间规划法或先前规定约束的协议管辖的土地的法律行为。这些协议必须包含指定为建筑用地的条款,并且购买必须服务于实现空间发展目标
- 与萨尔茨堡州农业防御合作社 regGenmbH 或 Baulandsicherungsgesellschaft mbH 作为权利取得者的法律行为,如果土地的出售具有农业或林业目的。该目的必须在购买合同中明确说明。
- 与萨尔茨堡州或一个社区作为权利取得者的法律行为,如果该土地具有 § 2 萨尔茨堡州自然保护法意义上的生态重要性。这必须通过评估报告证明。
- 涉及未开发土地,面积小于 1,000 平方米或其一部分的法律行为,如果权利取得者是相邻土地的所有者
- 与社区或 Baulandversicherungsgesellschaft mbH 的法律行为,如果该土地根据社区的发展规划被考虑用于建筑用地指定。社区空间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在购买合同中明确确认。
- 萨尔茨堡国家公园基金作为权利取得者的法律行为,前提是符合 2014 年萨尔茨堡国家公园法的规定。
- 《财产分割法》第 13 和 15 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为了获得土地交易管理局的批准,必须满足某些条件。但最重要的是,该法律行为必须有助于维护农民的农业和林业。为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无法再独立有利地维持的业务被拆分
- 整个业务被转让
同样,根据 § 9 S.GVG,有一些理由可以拒绝批准。
萨尔茨堡州的灰色土地交易
在萨尔茨堡州,在限制第二住宅的社区/区域内,对建筑用地的法律行为原则上需要申报。以下情况除外:
- 家庭圈内的法律行为
- 关于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土地的法律行为
- 取得面积小于 100 平方米且与权利取得者已拥有的土地相邻的土地
- 《财产分割法》第 13 和 15 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 共同所有人之间为改变共同所有权份额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所需的申报必须包括:
- 购买合同的书面副本
- 在代理行为的情况下,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 一份声明(见下文)
- 如果免除声明义务,则需要提供此类证明
关于公寓的声明义务
原则上,取得公寓的权利需要声明。必须声明该公寓用作主要住所或现有主要住所的扩建部分。以下情况除外:
- 根据建筑法批准作为第二住宅的公寓
- 在 1993 年 3 月 1 日之前已经用作休闲住宅的公寓
- 由地方公共团体取得权利
关于旅游对象和使用单元的声明义务
在取得应服务于旅游用途的建筑用地后,权利取得者必须向土地交易管理局提交一份声明。其中,权利取得者必须声明
- 旅游用途得以保留,
- 在特定期限内实际开始使用,或者
- 该对象用作主要住所。
萨尔茨堡州的外国人土地交易
在萨尔茨堡州,外国人通过法律行为取得土地原则上需要获得批准并申报。
以下权利取得无需批准:
- 家庭圈内的法律行为
- 配偶/注册伴侣作为共同权利取得者的法律行为,如果其中一人是奥地利公民或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
- 在婚姻/注册伴侣关系解除后 2 年内,为分配财产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 共同所有人之间为改变共同所有权份额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 《财产分割法》第 13 和 15 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 仅需申报的法律行为
为了获得购买土地的批准,需要满足某些条件:
- 应永久安置、扩大或接管一家企业
- 应在第二住宅区建立第二住所
- 对权利取得存在特殊的公共、文化或社会政治利益
- 该对象应用作主要住所,并且权利取得者是以前的奥地利公民,但并未因被剥夺而失去该国籍
- 该土地用于扩建现有住所或企业
外国人的土地购买也需要申报。申报必须说明购买的目的,并确定使用期限。除了申报外,还必须提交一份使用声明。其中必须说明何时开始预期用途。
2023 年 3 月 1 日之前的萨尔茨堡州
萨尔茨堡州的绿色土地交易
在萨尔茨堡州,原则上取得农业和林业用地的所有权需要获得批准。
根据 § 3 S-GVG,以下情况除外:
- 配偶和注册伴侣之间的法律行为
- 共同所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
- 属于农业法裁决对象的法律行为
- 关于受 § 18 空间规划法或先前规定约束的协议管辖的土地的法律行为。这些协议必须包含指定为建筑用地的条款,并且购买必须服务于实现空间发展目标
- 与萨尔茨堡州农业防御合作社 regGenmbH 或 Baulandsicherungsgesellschaft mbH 作为权利取得者的法律行为,如果土地的出售具有农业或林业目的。该目的必须在购买合同中明确说明。
- 与萨尔茨堡州或一个社区作为权利取得者的法律行为,如果该土地具有 § 2 萨尔茨堡州自然保护法意义上的生态重要性。这必须通过评估报告证明。
- 涉及未开发土地,面积小于 1,000 平方米或其一部分的法律行为,如果权利取得者是相邻土地的所有者
- 与社区或 Baulandversicherungsgesellschaft mbH 的法律行为,如果该土地根据社区的发展规划被考虑用于建筑用地指定。社区空间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在购买合同中明确确认。
萨尔茨堡州的灰色土地交易
在萨尔茨堡州,购买建筑用地无需批准。但是,土地购买必须向社区的市长申报。以下情况免除此申报义务:
- 配偶、注册伴侣和亲生子女之间的权利取得
- 应用作机动车辆停车位的土地购买
- 取得面积小于 100 平方米且与权利取得者已拥有的土地相邻的土地
- 《财产分割法》第 13 和 15 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萨尔茨堡州的外国人土地交易
在萨尔茨堡州,外国人购买土地需要市长以证明的形式批准。为此,必须满足关于土地使用的某些条件。
- 该土地应用于永久安置、扩大或接管一家企业。
- 该土地位于第二住宅区,应用作第二住宅。
- 对权利取得存在特殊的公共利益(社会政治、文化等)
- 取得对象用于建立以前的奥地利公民的主要住所,但该公民并未因被剥夺而失去该国籍。
- 取得的土地用于扩建现有住所或企业。
可以根据特殊原因拒绝批准购买。其中包括根据空间规划法规定不允许的预期用途,或与文化或国家政治利益相冲突。
以下情况无需批准:
- 由配偶、注册伴侣或生活伴侣共同取得权利,其中至少一人拥有奥地利国籍。
- 共同所有人之间在共同体存在或解散时的法律行为。
- 与亲属作为权利取得者的法律行为。
- 离婚或解除注册伴侣关系后两年内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