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對您的競爭對手感到惱火?
您的競爭對手是否在廣告中聲稱不實信息?您的競爭對手是否在比較中讓您的產品看起來很糟糕?您的競爭對手是否詆毀您的公司?
太棒了!在這些行為中,存在世界上最美好的報復的所有先決條件。
如何在一切保持合法的情況下進行,您可以在 Harlander & Partner 這裡了解。
報復
想像一下這個發布在您競爭對手網站的首頁上。
在最上面。每個人都看到的地方。 :)
Lügenbold GmbH,地址,承諾對 Retourkutschen GmbH,地址,立即停止在商業交易中提出以下或類似的不實聲明:我們的產品是市場上最好的產品。
或者:
Lügenbold GmbH,地址,承諾對 Retourkutschen GmbH,地址,立即停止在商業交易中提出以下或類似的不實聲明並誤導客戶:Lügenbold GmbH 的產品在技術上比 Retourkutschen GmbH 的產品更成熟。
尷尬,不是嗎?
就這麼簡單:
如果競爭對手侵犯了您的權利,那麼在幾乎所有情況下,競爭法都會授予您禁令和發布的法律權利。
第一步是通過律師要求函來主張此權利。如果競爭對手沒有回應,則通過法院執行索賠。
在最好的情況下,這只需要幾週的時間。
情況更糟:
競爭對手必須在他發表不實聲明的地方進行發布:
網站
Facebook 個人資料
雜誌
日報
這可能會非常昂貴。 折扣?沒有!報紙對法院命令的判決發布完全按照廣告費率收費。「客戶」反正別無選擇。
發布的時間長度和頻率取決於具體情況。在網站上發布的持續時間通常為一個月到三個月。
誰來承擔費用?
費用最終由侵權者承擔。這包括:
- 律師費
- 法院費用——如果根本需要法院訴訟
- 發布費用——例如,如果命令在報紙上進行付費廣告
可以肯定的是:在這次令人尷尬且昂貴的教訓之後,競爭對手會遵守規則。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您也想讓您的競爭對手遵守規則嗎?
為此,我們提供免費的初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