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侵
非法入侵
非法入侵是指未经授权进入受保护的空间,该空间明确属于私人或职业领域。所有有权决定进入的区域都受到保护。即使在被要求离开后仍不离开也包括在内。
非法入侵是指未经授权进入或停留在受保护的空间内。
客观构成要件
非法入侵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任何未经授权进入受保护空间以及在明确要求下仍不离开。保护的是个人的空间隐私,即他们自己决定谁可以进入的区域。该空间属于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该区域界限清晰,并且权利人的意愿明显反对进入。对于犯罪的基本形式,仅仅凭未经授权的身体进入就足够了。
除了这种基本形式外,还有一种更严重的变体。如果闯入是通过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迫的,并且存在使该行为更危险的特殊情况,则属于这种情况。这些情况包括计划在内部实施暴力,携带武器或类似物品以打破抵抗,或多人共同暴力闯入。在这些情况下,人员和物品的风险明显更高,因此对该行为的惩罚更为严厉。
审查步骤
行为主体:
任何未经授权进入受保护空间或在被要求后不离开的人都可能是肇事者。
客体:
受保护的是住宅、房屋、日常起居或工作的封闭空间以及提供个人空间隐私的围栏区域。在更严重的变体中,还包括公共服务场所或职业使用的区域。
行为:
犯罪行为包括未经许可闯入或违背权利人的明确意愿停留。在加重形式中,闯入是通过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迫的,并且存在加重情节,例如携带武器、计划对人员或物品实施暴力或多个参与者共同采取暴力行动。
行为结果:
不必发生实际损害。一旦家庭安宁受到侵犯,即未经权利人同意进入或不离开受保护区域,犯罪即告完成。
因果关系:
未经授权的行为必须导致家庭安宁受到干扰。在加重非法入侵的情况下,武力或威胁也必须是闯入的原因。
客观归责:
如果肇事者造成了空间区域的法律上不认可的干扰,并且这种干扰确实发生了,则该行为是可归责的。在更严重的变体中,还必须在案件事实中实现因使用武力、携带武器或集体行动而增加的危险。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对于法律评估,重要的是情况的客观表现——而不是最初的主观感受。“
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第 109 条的非法入侵条款,涵盖了某人通过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行进入住宅或其他受保护空间的行为,或者在第 3 款的限定情况下,在相同情况下闯入房屋、住宅、封闭的职业或公务场所或围栏区域。重点在于对家庭安宁的空间侵犯,从而保护权利人的私人或职业领域。不法行为不是由财产损失造成的,而是由无视进入意愿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受保护区域的干扰造成的。
- 《刑法》第 105 条——胁迫: 损坏财产保护物品的物质和功能,而非法入侵则保护个人的空间保护区域。如果在闯入时损坏了门、窗户或家具,则可能同时存在两种犯罪行为。非法入侵不会因此而被取代,因为对家庭安宁的保护独立于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存在。
- 《刑法》第 129 条——入室盗窃: 入室盗窃的重点是拿走他人的物品,其中使用工具或克服障碍的闯入行为具有加重作用。《刑法》第 109 条应与此区分开来,因为它仅制裁对受保护空间领域的干扰。如果在闯入时实现了这两个构成要件,则这些犯罪行为并存;不会发生取代,因为《刑法》第 109 条不是财产犯罪。
竞合:
真正竞合:
如果除了暴力闯入外,还增加了其他独立的犯罪行为,例如胁迫、危险威胁、人身伤害、损坏财产或盗窃,则存在真正的竞合。非法入侵不会取代这些犯罪行为,而是通常独立于它们,因为涉及不同的法律利益。
不真正竞合:
只有当另一项规范完全涵盖闯入的全部不法行为时,才考虑基于特殊性的取代。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财产犯罪、胁迫或暴力犯罪均未将对家庭安宁的保护作为独立的构成要件来涵盖。《刑法》第 109 条因此通常保持独立存在。
数罪:
如果肇事者多次且以彼此独立的流程闯入受保护的空间或强行闯入,则存在数罪并罚。每项独立的家庭安宁干扰构成一项单独的犯罪,除非存在统一的生活过程。
持续行为:
如果肇事者在紧密的时间联系中多次闯入或持续维持对家庭安宁的干扰,例如通过持续的威胁或重复暴力进入同一区域,则应假定为统一的犯罪行为。一旦干扰不再持续,犯罪即告结束。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对多个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审查并不意味着自动升级指控,而是为了进行清晰的法律分类。“
举证责任 & 证据评估
检察院:
检察院必须证明被告人未经授权进入受保护的空间或在被要求后未离开,从而侵犯了家庭安宁。关键是证明具体的空间侵犯,该侵犯违背了权利人的明显意愿。这与误解、偶然的越界或社会上常见的进入无关,而是与客观上未经授权的行为有关,该行为损害了受保护的区域。
尤其要证明的是:
- 相关区域是《家庭安宁法》意义上的受保护空间,
- 被告人未经授权进入或未离开,
- 权利人的意愿明显反对,
- 该干扰客观上可归责于被告人。
对于犯罪的加重形式,还必须证明闯入是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下强迫的,并且存在加重情节之一(例如携带武器或共同暴力闯入)。
法院:
法院审查所有证据的总体关联性,并根据客观标准评估该行为是否适合实际侵犯家庭安宁。重点在于闯入或停留是否违背了权利人的明确意愿,以及该行为是否应根据总体情况在法律上被归类为未经授权。
法院尤其会考虑:
- 受影响空间的类型及其实际界限,
- 权利状况和受影响人的明显意愿,
- 进入是否在社会上是常见的,还是应被评估为明显的越界,
- 被告人是否必须认识到他不得进入,
- 该行为是否与离开的请求在紧密的时间或地点联系中。
法院明确区分了纯粹的误解、共同区域的偶然接触或没有明显相反意愿的情况。
被告人:
被告人 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她可以提出合理的怀疑,尤其是在以下方面:
- 有关区域是否实际上是受保护的空间,
- 是否存在或可以假定存在许可或容忍,
- 权利人的相反意愿是否清晰可见,
- 该行为是否应被归类为社会上常见的或无意的,
- 离开的请求是否明确且易于理解。
她还可以说明某些过程不是暴力的、只是短期的、偶然的,或者由于情况无法识别为禁止的。
典型评估
在实践中,对于《刑法》第 109 条,以下证据尤其重要:
- 记录进入的视频录像、监控系统或照片,
- 关于进入权限、请求和权利人明显态度的证人证词,
- 从中可以得出进入情况的消息、房屋规则或事先协议,
- 暴力或威胁的记录(对于加重形式),
- 关于进入和可能请求的时间顺序的技术或书面证据,
- 阐明受保护区域界限的空间文件或计划。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刑事诉讼中,重要的是可以根据证据追溯证明的内容,而不是主观上听起来更令人信服的陈述。“
实践案例
- 通过威胁使用武力强行进入: 肇事者要求进入一个熟人的公寓,该熟人明确拒绝他进入。然后,他威胁要踢开门或对在场的人实施人身暴力。由于害怕威胁的暴力,受害者打开了门,肇事者从而强行进入。该干预直接影响受保护的家庭领域,并导致明显侵犯房屋所有权。该犯罪已经通过暴力或威胁暴力强行进入而完成,无论肇事者随后是否犯下其他罪行。
- 携带抵抗破坏手段闯入围栏私人土地: 肇事者翻越一栋住宅的栅栏,进入花园,然后进入房屋区域。他随身携带一种工具,他想在有人阻止他进入时使用。受害者不必对闯入做出反应;重要的是,肇事者未经授权进入受保护的私人区域,并携带一种旨在克服预期抵抗的手段。违法行为在于强行闯入空间隐私,这种隐私受到特别保护,免受暴力侵害。
这些例子表明,如果有人通过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行进入住宅或受保护的空间,或者在加重情况下闯入他人的空间保护区域,则构成《刑法》第 109 条规定的非法入侵。
主观构成要件
《刑法》第 109 条的主观构成要件要求故意。肇事者必须知道他未经授权进入受保护的空间或在被要求后不离开,并且他还必须希望这种未经授权的行为。他只需认识到相关区域属于决定进入的人,并且他的行为违背了该人的明显意愿。
因此,肇事者必须理解,他的进入或停留总体上是对家庭安宁的蓄意侵犯,并且通常适合损害权利人的隐私或空间保护区域。重要的是对家庭安宁的干扰是故意的;仅仅是偶然的或社会上误解的进入是不够的。
如果肇事者真诚地相信他有权进入,例如因为他假定有邀请、默许或对管辖权的误解,则不存在主观构成要件。同样,如果他可以假定他的逗留是被容忍的,或者没有权利人的明确意愿相反,则不存在故意。
最终,谁知道并有意识地旨在违背权利人的意愿进入或不离开受保护的空间,从而侵犯空间隐私,谁就是故意行为。在犯罪的更严重变体中,故意还必须涉及暴力或威胁强迫的闯入方式以及各自的加重情节(例如携带武器或多人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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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禁止性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时,才能免除责任。 谁的行为明显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就不能声称他没有认识到违法性。 每个人都有义务了解其行为的法律界限。 仅仅是无知或轻率的错误并不能免除责任。
罪责原则:
只有有过错的行为才会被处罚。 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主要事件,并且至少默认。 如果缺乏这种故意,例如,因为行为人错误地认为他的行为是被允许的或自愿参与的,则最多存在疏忽。 这对于故意犯罪是不够的。
无责任能力:
如果有人在犯罪时由于严重的精神障碍、病态的精神损害或严重的控制能力丧失而无法认识到其行为的不法性或根据这种认识行事,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存在相应的怀疑,将获得精神病学评估。
如果行为人在极端的胁迫状态下行事,以避免对自身生命或他人生命的迫在眉睫的危险,则可能存在可宽恕的紧急状态。 如果没有其他出路,该行为仍然是非法的,但可以减轻罪责或具有可宽恕的效果。
谁错误地认为他有权进行防御行为,如果该错误是认真和可理解的,则没有故意。 这种错误可以减轻或排除罪责。 但是,如果仍然存在违反谨慎义务的情况,则可以考虑过失或减轻处罚的评估,但不能考虑正当理由。
免除处罚 & 缓刑
转移:
原则上,非法入侵可以转移。该条款保护家庭安宁和空间隐私,罪责的程度主要取决于闯入的类型、干扰的强度和肇事者的个人责任。在轻微越界、明确认识和缺乏先前犯罪记录的情况下,实践中会定期审查转移处理。
但是,有计划的、具有攻击性的或暴力的行为越明显,或者该行为的潜在危险越高,转移的可能性就越小,尤其是在闯入是通过武力或威胁强迫的情况下。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考虑缓刑:
- 罪责较轻,
- 对家庭安宁的干扰只是暂时的或不严重,
- 没有人受伤或受到严重威胁,
- 不存在系统性或重复的闯入,
- 案件事实清晰、易于理解且明确,
- 并且肇事者立即表示理解、合作并愿意弥补(例如通过道歉、赔偿附带损害或承诺保持距离)。
如果考虑缓刑,法院可以命令支付金钱、提供社区服务、提供照管指示或进行犯罪补偿。缓刑不会导致 定罪,也不会导致 犯罪记录。
排除转移: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排除转移:
- 闯入是通过暴力强迫的或与明显的威胁有关,
- 该行为是有针对性的、有计划的或具有恐吓性的,
- 受保护区域内的多个人受到威胁,
- 存在长时间持续的或重复的闯入,
- 携带武器或危险物品,
- 该行为导致严重的身体、精神或安全相关后果,
- 或者总体行为构成对权利人的隐私和完整性的严重侵犯。
只有在罪责明显最轻且立即表示理解的情况下,才能审查是否允许例外的转移程序。在实践中,转移对于非法入侵仍然是可能的,但在暴力或恐吓情况下很少发生。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转移不是对刑罚的折扣,而是一种承担责任并避免刑事判决和记录的独立方式。“
量刑 & 后果
法院根据对家庭安宁的干扰程度、闯入的类型以及该行为对受影响人的隐私或安全造成的损害程度来衡量刑罚。重要的是,肇事者是否在较长时间内重复、有针对性或以恐吓方式行事,以及该行为是否对受保护的生活领域造成了持久的负担或损害。
加重情节尤其包括:
- 闯入在较长时间内重复发生,
- 存在系统性的或特别顽固的违背权利人意愿的进入,
- 内部的人员受到具体威胁或严重恐吓,
- 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威胁,
- 尽管有明确的要求,但仍然继续闯入或不离开,
- 因侵犯隐私而造成严重的精神负担,
- 或者存在相关的先前犯罪记录。
减轻情节包括:
- 无犯罪记录,
- 完全坦白 和明显的理解,
- 立即停止欺骗行为,
- 弥补努力,例如维修或道歉,
- 肇事者的特殊精神负担,
- 或过长的诉讼时间。
如果自由刑不超过两年,并且肇事者具有积极的社会预测,法院可以有条件地缓刑。
刑罚幅度
非法入侵的基本形式受到最高一年自由刑或最高 720 个每日罚金的威胁。此刑罚幅度适用于未经授权的闯入,该闯入通过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迫,前提是不存在加重情节。
在这种基本形式中,非法入侵是一种授权犯罪。这意味着只有在受影响的人明确表示希望进行刑事起诉时,才能启动刑事起诉。没有此授权,将不进行任何程序。
对于非法入侵的更严重变体,刑罚幅度增加到最高三年自由刑。如果闯入是通过暴力或威胁强迫的,并且还满足了加重情节,例如携带武器、计划在内部使用暴力或多人采取暴力行动,则属于这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该犯罪不是授权犯罪,因此刑事起诉是依职权进行的。
事后的道歉、和解、损害赔偿或自愿停止行为不会改变法定刑罚幅度。这些情况仅在量刑范围内产生影响。
罚金——按日计算制度
奥地利刑法根据每日罚金制计算罚金。 每日罚金的数量取决于罪责,每天的金额取决于经济能力。 这样,刑罚会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但仍然明显。
- 范围:最多720 个每日罚金——每天至少4 欧元,最多5,000 欧元。
- 实践公式:大约6 个月的自由刑相当于大约 360 个每日罚金。 这种换算仅用作指导,并且不是僵化的模式。
- 如果未付款:法院可以处以替代自由刑。 通常适用:1 天替代自由刑相当于 2 个每日罚金。
提示:
对于非法入侵,只有在不存在加重情节并且该犯罪是在没有严重暴力的情况下实施的,才考虑罚金。
自由刑 & (部分)缓刑
《刑法》第 37 条: 如果法定刑罚威胁最高为五年,法院可以判处罚金,而不是最高一年的短期自由刑。此可能性也适用于非法入侵,因为基本构成要件规定最高一年的自由刑或罚金,而加重形式规定最高三年的刑罚幅度。在实践中,如果该行为特别具有压力、暴力或恐吓性,则《刑法》第 37 条的应用较为谨慎。在不太严重的情况下,例如对家庭安宁的短期和非攻击性干扰,则《刑法》第 37 条完全可以适用。
《刑法》第 43 条:如果自由刑不超过两年,并且肇事者具有积极的社会预测,则可以有条件地缓刑。这也适用于非法入侵。如果在犯罪中使用了暴力或威胁,如果内部的人员受到严重恐吓,或者如果存在重复的闯入,则会更谨慎地给予有条件缓刑。如果该行为不太严重、是情境性的或没有对受影响者造成持久的负担,则有条件缓刑尤其现实。
《刑法》第 43a 条:部分有条件缓刑允许将无条件和有条件缓刑部分结合起来。它适用于超过六个月且最多两年的刑罚。由于在加重非法入侵中,刑罚可能出现在刑罚幅度的中间范围,因此《刑法》第 43a 条通常会考虑在内。但是,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携带武器或多人暴力闯入时,它的应用会明显更加谨慎。
《刑法》第 50 至 52 条: 法院还可以发布指示并命令缓刑援助。特别是,可以考虑与受保护区域或受影响的人保持距离、提供护理或治疗计划以及采取措施来避免冲突或稳定行为。目标是持久的合法行为并避免进一步的越界行为。特别关注保护空间隐私和明确禁止进一步未经授权的接近或闯入尝试。
法院管辖权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哪些法院有管辖权以及可以采取哪些法律补救措施,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为所有相关方提供可靠的结构保障。“
级别管辖
对于非法入侵,根据最高一年监禁或最高 720 个日工资罚款的刑罚范围,原则上由地区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此类低刑罚的犯罪行为属于地区法院的一审管辖权。
然而,由于非法入侵存在加重情节且刑罚较高(最高三年监禁)的情况,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州法院作为独任法官具有适用范围。陪审法庭不予考虑,因为法律要求更高的刑罚。
陪审团法庭不予考虑,因为非法入侵不涉及终身监禁,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
地域管辖
有管辖权的是犯罪地点的法院。特别重要的是
- 未经授权的侵入行为发生地,
- 尽管被要求离开,但仍逗留的地方,
- 使用暴力或威胁的地方(对于加重情节),
- 或采取了对侵入至关重要的补充行为的地方。
如果无法明确确定犯罪地点,则管辖权取决于
- 被告人的住所,
- 逮捕地点,
- 或主管检察官办公室的所在地。
诉讼程序将在最能保证适当和有序进行的地方进行。
审级
对地区法院的判决可以向州法院提起上诉。州法院作为上诉法院对罪责、刑罚和费用作出裁决。
州法院的裁决随后可以通过向无效申诉或进一步上诉在Obersten Gerichtshof来质疑,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
刑事诉讼中的民事索赔
在非法入侵案件中,受害者本人或近亲属可以作为私人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直接提出民事索赔。由于该行为通常会导致损害、后续费用或个人损害,因此特别考虑以下索赔:
- 对损坏或毁坏的物品的赔偿(例如门、窗户、家具)
- 维修和恢复费用的赔偿
- 必要的后续费用的赔偿,如锁匠服务、紧急封锁或安全措施
- 特殊费用的赔偿,例如咨询、安全措施或组织措施
- 非物质损害的赔偿,如果可以证明存在具体的心理损害
私人当事方加入会阻止所有已提出索赔的时效,只要刑事诉讼仍在进行中。只有在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案后,时效期限才会重新开始计算,除非该索赔已完全获得批准。
自愿的损害赔偿,例如真诚的道歉、经济补偿或对受害者的积极支持,可以减轻刑罚,前提是这些行为是及时、可信和完整的。
但是,如果肇事者有计划地、重复地或在较长时间内未经授权进入房间,使用暴力或威胁,或对隐私造成特别严重的干扰,那么随后的补救措施通常会大大降低其减轻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事后补偿无法从根本上减轻不公正。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刑事诉讼中的民事索赔可以共同澄清刑事责任和经济后果,但不能取代对个案的仔细审查。“
刑事诉讼概览
- 调查开始:在有具体嫌疑时,嫌疑人身份确立;从那时起,嫌疑人享有全部权利。但是,根据《刑法》第 109 条第 1 款的非法入侵行为,只有在获得权利人的授权后,诉讼才会开始,否则刑事起诉是不允许的。
- 警察/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办公室领导,刑事警察调查;目标:结案、缓刑或起诉。
- 被告审讯:事先告知;辩护律师的参与导致延期;保持沉默权。
- 查阅文件:在警察/检察官办公室/法院;还包括证据(只要不危及调查目的)。
- 主要审判:口头证据听证,判决;对私人参与人索赔作出裁决。
被告人权利
- 信息 & 辩护:有权获得通知、诉讼帮助、自由选择辩护律师、翻译帮助、证据申请。
- 沉默 & 律师:随时保持沉默权;如果参与辩护律师,则应推迟审讯。
- 告知义务:及时告知嫌疑/权利;例外情况仅用于确保调查目的。
- 实际查阅文件:调查和主要诉讼文件;为了被告的利益,限制第三方查阅。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最初 48 小时内采取的正确步骤通常决定了诉讼是升级还是保持可控。“
实践 & 行为建议
- 保持沉默。
简短的声明就足够了:“我行使我的沉默权,并首先与我的辩护律师交谈。”这项权利从警察或检察院的第一次审讯开始生效。 - 立即联系辩护律师。
在没有查阅侦查档案的情况下,不应发表任何声明。只有在查阅档案后,辩护律师才能评估哪种策略和哪种证据保全是有意义的。 - 立即保存证据。
制作医疗报告、带有日期和比例尺的照片,如有必要,制作 X 光片或 CT 扫描。将衣物、物品和数字记录分开存放。最迟在两天内创建证人名单和记忆记录。 - 不要与对方联系。
您自己的消息、电话或帖子可以用作对您不利的证据。所有沟通应仅通过辩护律师进行。 - 及时保存视频和数据记录。
公共交通工具、场所或房屋管理部门的监控录像通常会在几天后自动删除。因此,必须立即向运营商、警察或检察院提出数据安全申请。 - 记录搜查和扣押。
在房屋搜查或扣押时,您应要求提供命令或记录的副本。记下日期、时间、参与人员和所有带走的物品。 - 被捕时:不要对案件发表任何声明。
坚持立即通知您的辩护律师。只有在有紧急犯罪嫌疑和额外的拘留理由时,才能判处审前拘留。较轻的措施(例如,承诺、报告义务、禁止接触)应优先考虑。 - 有针对性地准备损害赔偿。
付款或赔偿提议应仅通过辩护处理并记录在案。结构化的损害赔偿对转移和量刑有积极影响。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谁考虑周全,保护证据并及早寻求律师支持,谁就能保持对诉讼程序的控制。“
律师支持的优势
非法侵入案件涉及对空间隐私、人身安全以及参与者之间经常存在的信任关系的干预。 决定性因素是,该行为是否确实构成未经授权的侵入或尽管被要求但未离开,以及权利人的相反意愿是否明显。 流程、沟通或空间情况中的微小差异可能会显着改变法律评估。
及早的律师代理可确保所有相关过程,如要求、反应、空间界限、可能的误解和任何暴力或威胁因素都得到正确记录和法律分类。 只有结构化的分析才能表明是否存在实际的刑事非法侵入,或者个别行为是否被误解、不明确地传达或在法律上不应被视为未经授权的侵入。
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 检查是否符合《刑法》第 109 条的法律要求
- 分析流程、当地情况和沟通中是否有减轻或矛盾的方面
- 保护免受片面陈述和仓促评估
- 制定明确的辩护策略,以可理解的方式呈现实际流程
作为刑法专家,我们确保对非法侵入的指控进行精确审查、现实评估,并在完整且记录良好的事实基础上进行诉讼。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律师的支持意味着将实际事件与评估明确区分开来,并从中制定可靠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