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產?

遺產管理程序是由主管地方法院指定的公證人在死亡事件發生後執行的法律程序。在此職位上工作的公證人被稱為法院專員。

在奧地利,每一起繼承事件都會觸發遺產管理程序。

遺產管理程序的目的是在法院監督下將遺產轉讓給合法繼承人,維護未成年相關方的權利,並監督最後遺囑的執行。

奧地利遺產管理程序的合法流程 – 從死亡登記到財產轉讓。

遺產定義

遺產是指死者的所有權利和義務,這些權利和義務通過普遍繼承的方式轉讓給繼承人。

繼承人代表

除了法院指定的公證人外,遺產管理程序也可以由繼承人代表執行。繼承人代表是由繼承人選擇的公證人或律師,所有繼承人都已同意並授予其在遺產管理程序中代表的授權。

繼承人代表以書面形式與主管法院進行遺產管理程序,以維護繼承人的合法權益。

程序流程

一旦主管地方法院得知某人死亡,遺產管理程序就會自動開始。簽發死亡證明書的戶籍登記處會將其轉交給法院。法院會建立自己的程序檔案,並由擔任法院專員的公證人接管後續處理。

在第一步,即所謂的死亡登記中,將確定死者的個人資料、其資產、可能的債務和潛在的繼承人。同時,法院專員會檢查是否存在遺囑或其他遺囑處分,方法是查詢中央遺囑登記冊。如有必要,為了確保遺產安全,可以立即採取措施,例如封鎖公寓、保管貴重物品或凍結帳戶。

在某些情況下,程序可能會在此時結束。例如,如果遺產非常少,如果現有價值轉讓給付款人以支付喪葬費用,或者如果需要遺產破產。

如果無法以這種方式完成程序,則進行遺產管理。在本節中,將要求繼承人提交繼承聲明。通過無條件繼承聲明,繼承人完全接受遺產,並以自己的資產對現有債務承擔責任。相反,通過有條件繼承聲明,責任僅限於遺產的價值,為此必須創建一個清單,其中準確記錄所有資產和負債。

如果有多人認為自己是繼承人或存在矛盾的繼承聲明,法院專員首先會嘗試達成協議。如果未能成功,則由法院做出裁決。此外,可能有必要任命一名管理人或公開要求債權人登記其債權,以明確債務狀況。

財產轉讓裁定

程序結束時是財產轉讓。通過此裁定,法院將遺產轉讓給已確定的繼承人。因此,死者的所有權利和義務都轉移給繼承人。如果沒有繼承人或無法找到繼承人,則遺產將由國家替代繼承。

繼承聲明

有條件繼承聲明

有條件繼承聲明是在清單保留的情況下接受繼承。因此,對遺產債務的責任僅限於遺產的價值。前提是及時創建完整的清單。如果未及時創建清單,則責任限制將失效。

無條件繼承聲明

無條件繼承聲明是繼承人無條件接受繼承的聲明。通過無條件繼承聲明,繼承人成為死者的合法繼承人,並接管死者的全部資產,包括其債務。

無條件繼承聲明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交。但在實踐中,建議以書面形式提交聲明,以防止繼承人之間日後發生爭議。

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接受繼承也可能存在風險,特別是當遺產包含大量債務或義務時。因此,建議在提交無條件繼承聲明之前,對遺產及其債務進行全面審查。

錯誤繼承人財產轉讓的後果

如果忽略了另一個(更好的)潛在繼承人,或者虛假繼承人沒有資格,則可能會發生向錯誤繼承人(即所謂的虛假繼承人)的財產轉讓

因此,即使在財產轉讓之後,真正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所謂的繼承訴訟要求交出整個遺產

但是,有時虛假繼承人已經出售了部分遺產。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保護善意的第三方:如果買方無法識別出虛假繼承人沒有處置權,他仍然可以善意地獲得該物的所有權。

遺產價值低於喪葬費用

如果死亡登記顯示遺產價值不超過負債,特別是喪葬費用,法院將通過裁定終止遺產管理程序,作為所謂的“遺產資產代替支付”。

法院通常將現有遺產轉讓給支付喪葬費用的人代替支付,並通過裁定授權其處置遺產(無論其是否有繼承權)。

召集債權人

召集債權人的目的是讓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了解債務的概況。

法院通過公告要求債權人在特定期限內登記其債權。繼承人滿足及時登記的債權,即使沒有登記也考慮已知的債權,並且僅在分配後仍有遺產資產的情況下才滿足延遲的債權。

缺少繼承人及其確定

未知繼承人

如果繼承人完全未知,法院專員將發布繼承人公告,並要求未知繼承人在六個月內提出其主張。
通過在公告檔案中公開發布來進行送達。

如果儘管做出了所有努力,但仍無法找到繼承人,奧地利共和國可以作為最後的手段申請財產轉讓,然後遺產將“歸於國家”。

已知但居住地不明的繼承人

如果繼承人已知,但其居住地未知,法院將指定一名繼承人管理人,並同樣發布繼承人公告。

如果法院專員儘管做出了所有努力,但在六個月的期限內仍無法找到繼承人,他將與其他繼承人和繼承人管理人一起繼續進行程序,以便可以毫不拖延地進行處理。遺產管理程序完成後,相關方將繼續謹慎地為缺席繼承人保留應得的份額。

但是,繼承人管理人有義務進行進一步的調查。他的活動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會結束

費用

在遺產管理程序的費用中,需要區分兩種費用:

律師支援的優勢

常見問題 –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