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
謀殺
謀殺是指蓄意殺害他人。受保護的是生命和身體的完整性。犯罪構成要件要求有人的行為、死亡的發生以及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主觀上,僅需有殺人意圖,即使是有條件的意圖。重點是針對性地或至少是明知故犯地導致死亡。刑罰極重。相應地,證據要求、因果關係檢驗以及對替代事件過程的評估都非常嚴格。
蓄意殺害他人者,處十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或終身監禁。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每項犯罪都始於必須證明的事實。只有客觀上確定的事實,才能在法律上進行評估。 “
客觀構成要件
客觀部分描述了事件的外在方面。它回答了誰用什麼做了什麼,發生了什麼結果,以及行為與嚴重傷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等問題。
審查步驟
- 犯罪行為:積極的影響,如具有致命效果的毆打、刺傷或槍擊、扼殺、毒害。或者,在具有保證人地位的情況下,違反義務的不作為,例如不採取救生措施。
- 犯罪結果:另一個人的死亡。
- 因果關係:行為與受害者死亡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這意味著:如果沒有該行為,死亡就不會發生。在不作為的情況下,必須檢查如果行為人及時採取行動,死亡是否極有可能被阻止。
- 客觀歸責:實現了行為人創造的、法律上不允許的死亡風險。非典型的第三方原因或自負責任的自我危害可能會中斷歸責。
與其他犯罪的區分
關於身體傷害罪的分類:
- 刑法第 76 條——過失殺人:在極度情緒激動或特殊壓力情況下殺人,刑罰較輕。
- 刑法第 77 條——應要求殺人:受害者認真、懇切的要求。
- 刑法第 78 條——協助自殺:在自負責任的自殺情況下進行區分。
- 刑法第 79 條——殺嬰罪:出生時或出生後不久的特殊犯罪構成要件。
- 刑法第 80 條——過失殺人:無意圖導致死亡。
與身體傷害相關的犯罪行為在謀殺指控面前退居次要地位。這意味著:試圖殺害或實際殺害某人的人,不會因身體傷害而受到額外懲罰。即使只是未遂,這些犯罪也被視為「已一併處理」。
舉證責任 & 證據評價
檢察官:對犯罪行為、死亡發生、因果關係、殺人意圖以及不存在正當理由承擔完全的說服責任。
法院: 評估所有證據,特別是評估醫療文件。不適當或非法獲得的證據不得使用。
被告:沒有舉證責任,但可以指出替代事件過程,對因果關係提出質疑或主張禁止使用證據。
典型證據:醫療報告、影像診斷(CT、X 光、MRI)、中立證人、錄影、數位元資料、關於傷害嚴重程度的專家意見。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謀殺案中,決定的不是直覺,而是對證據、專家意見和法律細節的精確處理。“
實例
- 有針對性地射擊上身,具有明顯的高度生命危險。
- 用堅硬物體猛烈擊打頭部,儘管很明顯這會導致危及生命的傷害。
- 長時間的扼殺,儘管有明顯的窒息症狀和明顯的生命危險。
- 不採取救生措施,由法律上有義務介入的人員(保證人地位)進行,儘管死亡明顯是可以預見的。
- 僅僅存在或知情是不充分的。
主觀構成要件
需要殺人的意圖,無論是直接的還是以間接故意的形式。如果行為人認識到死亡是其行為的可能後果,但仍然接受它,則存在間接故意。 過失不足以構成。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並非每個致命事件都自動構成謀殺。決定性因素是某人真正想要什麼以及可以證明他什麼。 “
違法性與正當理由
- 自衛: 當前、非法的攻擊;防禦 必要 且 適當。攻擊結束後的反擊 = 沒有 自衛。
- 免責性緊急狀態: 直接危險;沒有更溫和的手段;壓倒性的利益。
- 有效同意: 決策能力、知情、自願;界限:違反道德、未成年人。
- 法定權力: 具有法律依據和相稱性的干預 (特別是官方行為、合法強制)。
舉證責任:檢察官必須毫無合理懷疑地表明沒有正當理由適用。被告不必證明任何事情;具體的聯繫事實足以引起懷疑。
罪責 & 錯誤
- 禁止錯誤: 只有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才能免責 (有義務告知!)。
- 罪責原則: 只有有罪責行為的人才會受到懲罰。
- 無責任能力:嚴重的精神障礙等情況下沒有罪責。精神病學評估,一旦存在線索。
- 免責性緊急狀態: 在極端脅迫情況下,無法合理地期望合法行為。
- 假想自衛: 對正當理由的錯誤會消除故意;如果規範化,則過失仍然存在。
免除刑罰 & 轉向
在某些前提下,刑事訴訟程序可以在沒有定罪的情況下結束。刑法規定了免於懲罰或通過轉向處分結束訴訟程序的可能性,如果被告承擔責任並彌補犯罪後果。
從未遂中撤回導致不處以刑罰,如果行為人自願放棄進一步執行或及時阻止死亡。決定性因素是撤回是出於自身動機,而不僅僅是因為該計畫無論如何都會失敗。
轉向處分是刑事訴訟程序的庭外結束。只有在罪責不重、案件事實完全澄清且被告願意彌補的情況下才考慮。典型的措施是付款、社區服務、參加緩刑援助或與受害者達成和解。
如果轉向處分成功,則沒有定罪且沒有犯罪記錄。該程序被視為已完成,受影響的人可以繼續生活而無需正式定罪。
然而,由於謀殺罪的特別高刑罰威脅,因此從不考慮轉向處分。
量刑 & 後果
刑罰的輕重取決於行為人的罪責和犯罪的情況。法院特別考慮殺戮是有計畫的還是自發的、殺戮是如何危險、殘酷或冷酷地執行的,以及行為人是否表現出悔恨或試圖彌補。個人因素,如先前的犯罪記錄、生活環境或與調查機構的合作,也可能影響刑罰。
加重情節包括多項犯罪、特別不顧後果的暴力、貪婪、卑鄙的動機或攻擊手無寸鐵的受害者。
減輕情節可能包括清白、認罪、悔恨、損害賠償或異常艱難的生活狀況。刑事訴訟程序的過長持續時間也可能產生減輕影響。
在謀殺案中,排除罰金。唯一可能的刑罰是十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或終身監禁。
由於犯罪的嚴重性,有條件或部分有條件的寬恕不予考慮。
量刑的目的是公正地懲罰犯罪,同時確保行為人將來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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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況:十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 特別嚴重的情況:終身監禁
- 在謀殺案中,通常會判處刑罰幅度上限附近的刑罰。決定性因素是訴訟的殘酷性、動機和行為人的個性。
法院的管轄權
實質:州法院。
地點:犯罪地點或成功地點;輔助性地,居住地/進入地點。
審級:向上級州法院提出上訴;向上級法院提出無效申訴。
刑事訴訟中的民事請求
在謀殺未遂的情況下,倖存的受害者可以加入刑事訴訟程序,並提出民事索賠,如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用、收入損失或財產損失。在申請的範圍內,加入中斷了民事訴訟時效。如果索賠未完全獲准,則可以隨後在民事法院繼續追究。
在謀殺既遂的情況下,倖存者有權這樣做。他們可以申請喪葬費用、贍養費損失或精神痛苦的賠償。及早且有充分證據支持的損害賠償清單有助於執行此類索賠。
在結構化的損害賠償或與家屬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在未遂的情況下可能會減輕刑罰,但在謀殺既遂的情況下,對刑罰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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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開始: 在有具體嫌疑時,被指控人的地位;從那時起,完全的被指控人權利。
- 警察/檢察官辦公室: 檢察官辦公室領導,刑事警察調查;目標:結案、轉向或起訴。
- 被指控人訊問: 事先告知;辯護律師的參與導致延遲;保持沉默的權利仍然存在。
- 查閱檔案: 在警察/檢察官辦公室/法院;也包括證據物品(只要不危及調查目的)。
- 主要審判: 口頭證據採集,判決;關於私人參與者索賠的決定。
被告權利
- 實際查閱檔案: 調查和主要訴訟檔案;第三方的查閱受到限制,以支持被指控人。
- 信息和辯護: 知情權、訴訟援助、自由選擇辯護律師、翻譯援助、證據申請。
- 沉默和律師: 隨時保持沉默的權利;在辯護律師參與的情況下,訊問應推遲。
- 告知義務: 及時告知嫌疑/權利;例外情況僅用於確保調查目的。
實務 & 行為提示
- 保持沉默。
一個簡短的解釋就足夠了:「我行使我保持沉默的權利,並首先與我的辯護律師交談。」這項權利從警察或檢察官辦公室的第一次訊問開始就有效。 - 立即聯繫辯護律師。
在沒有查閱調查檔案的情況下,不應發表任何聲明。只有在查閱檔案後,辯護律師才能評估哪些策略和哪些證據保全是有意義的。 - 立即保全證據。
製作醫療報告、帶有日期和比例尺的照片,如果需要,製作 X 光或 CT 掃描。將衣服、物品和數字記錄分開存放。最遲在兩天內創建證人名單和記憶記錄。 - 不要與對方聯繫。
您自己的消息、電話或帖子可以用作對您不利的證據。所有溝通應僅透過辯護律師進行。 - 及時保全影片和數據記錄。
公共交通工具、場所或房屋管理部門的監控影片通常會在幾天后自動刪除。因此,必須立即向營運商、警察或檢察官辦公室提出數據保全申請。 - 記錄搜查和扣押。
在房屋搜查或扣押時,您應要求提供命令或記錄的副本。記錄日期、時間、參與人員和所有帶走的物品。 - 被捕時:不對案件發表聲明。
堅持立即通知您的辯護律師。只有在有緊急嫌疑和額外拘留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判處審前拘留。較輕的手段(例如保證、報告義務、禁止接觸)是優先的。 - 有針對性地準備損害賠償。
付款或賠償提議應僅透過辯護律師處理和證明。結構化的損害賠償對轉向和量刑有積極影響。
律師協助能為您帶來的好處
因謀殺未遂或謀殺而提起的訴訟是最嚴重的刑事指控之一。除了面臨多年的監禁外,個人的和職業的存在也常常受到威脅。即使是一個不慎的聲明或一個錯誤的專家意見也可能決定有罪或無罪。
因此,及早的律師代理對於正確地保全證據、審查醫療和法醫專家意見以及制定周密的辯護策略至關重要。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沒有其他犯罪行為中,錯誤判決的風險如此之大。明確的辯護策略是實現公正程序的唯一途徑。 “
我們的律師事務所
- 檢查整個調查過程是否存在程序錯誤和不允許的證據,
- 分析法醫專家意見,並在必要時編寫反對意見,
- 制定基於犯罪過程、動機和證據評估的辯護策略,
- 在整個調查和訴訟程序中陪伴您,
- 堅決維護您在警察、檢察官和法院面前的權利,
- 在死亡的情況下,支持您或您的家屬主張或抵禦民事索賠。
經驗豐富的刑事辯護確保對事件進行客觀和法律上的正確分類。這樣,您將獲得有充分依據和有針對性的代理,其中考慮了所有法律、法醫和個人方面。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事先未與您的辯護律師協商的情況下,請勿發表任何實質性聲明。 您隨時有權保持沉默並聘請律師。 這項權利從第一次與警方接觸時就已生效。 只有在查閱檔案後,才能澄清是否有意義以及發表哪些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