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訴訟
分割訴訟
分割訴訟是一種法律手段,共同所有人可以藉此強制解除所有權共同體。每位共同所有人都有權採取此步驟,即使未經其他人的同意。訴訟針對所有其他共同所有人,無論他們是否已在土地登記簿中登記,或僅在簿外持有股份。
共同擁有一處房產可能成為一種負擔,例如在離婚或繼承之後。如果共同所有人無法達成共識的解決方案,通常只剩下一條路:分割訴訟。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及時採取行動的人不僅可以節省分割程序的的時間和成本,還可以避免不公平的劣勢。“
所有共同所有人的參與
分割訴訟必須針對所有其他共同所有人,即使個別人士已在庭外同意分割。由於所有共同所有人共同作為一方當事人,因此個別人士的行為會影響整個程序。
分割訴訟的目的
分割訴訟將解除所有權共同體的債法請求權付諸實施。它針對所有共同所有人,無論他們是否已在土地登記簿中登記。
目標:房產被分割或拍賣。
實物分割 vs. 民事分割
如果多人共同擁有一處房產,但無法就其使用或分割達成協議,則每位共同所有人都可以要求解除此共同體。法律為此規定了兩種途徑:實物分割和民事分割。
實物分割
在實物分割中,共同所有權實際上被分割。每個人都獲得房產中自己明確劃分的部分。如果該地產足夠大,或者可以透過建立公寓所有權來分割,則此解決方案特別有用。實物分割通常是經濟上更溫和的解決方案,因為不需要銷售過程。
實物分割的先決條件
為了使實物分割成為可能,必須滿足某些法律和實際的先決條件:
- 建築和技術條件必須允許對該地產進行清晰和永久的分割。這可以透過土地分割或透過建立公寓所有權來實現。
- 分割必須在經濟上合理。
- 不得存在任何公法障礙。
- 分割不得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
民事分割
但是,如果這種分割不可能或不合理,例如因為土地太小、無法進行建築分割或相關人員無法就分割達成協議,則會進行民事分割。在這種情況下,整個地產將被拍賣,通常是透過地方法院公開拍賣。共同所有人根據其份額按比例獲得拍賣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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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起分割訴訟,可以在土地登記簿中註記。此註記可防止第三方進行不必要的處置,並確保日後分割判決的法律效力,即使是對後來的買家也是如此。儘管如此,出售共同所有權份額仍然是可能的。
分割訴訟的效力
分割訴訟通常在繼承、離婚或不和的共同所有人之間使用。每個相關人員都可以提起訴訟,重要的是:所有其他共同所有人必須參與訴訟程序。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許多共同所有人猶豫太久,但透過明確的訴訟策略,通常可以迅速達成解決方案“
分割障礙
原則上,每位共同所有人都可以要求解除共同體,這源於《奧地利民法典》第 830 條。但在某些情況下,此權利可能會暫時受到限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稱之為分割障礙。
不適當時機
如果外部情況並非永久阻止分割,但目前對所有相關人員都不利,則稱為不適當時機。
不適當時機並不意味著請求權失效,而僅僅意味著目前無法執行。
對其他人的不利影響
在某些情況下,立即分割可能對個別共同所有人造成不合理的困難。然後,法院會審查執行分割請求權是否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只有在所聲稱的不利影響是暫時性的並且在可預見的將來會消失的情況下,才能暫時推遲訴訟程序。
法院管轄權
管轄權屬於房產所在地法院。由地方法院還是州法院做出裁決取決於爭議金額。決定性因素不再是統一評估值,而是所謂的土地價值。這也構成了法院費用的基礎。
風險和成本
在分割程序中,所有共同訴訟人原則上對程序費用承擔連帶責任。即使是立即承認訴訟的人,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必須共同支付。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律師事務所會特別注意個別成本節約和程序經濟策略。
律師支援的優勢
- 法律評估:審查實物分割 vs. 民事分割
- 程序策略:確定期限、法院、當事人
- 法院代表:訴訟、分割判決、執行
- 土地登記擔保:有針對性地使用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