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继承人
指定继承人
指定继承人是由遗嘱人指定的人,该人仅在另一继承人之后继承。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通常在先继承人死亡时发生。如有疑问,指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替代继承人。
指定继承人在先继承人之后继承。根据 《奥地利民法典》第 608 条,如果没有其他规定,时间为先继承人死亡之时
法律基础概述
与替代继承人和份额增加的关系:指定继承权优先于份额增加。此外,如有疑问,指定继承人应被视为替代继承人。
- 如有疑问,指定继承人也是替代继承人。如果没有其他规定,他将在先继承人死亡时加入。
- 指定继承权通常是剩余财产指定继承权。先继承人可以使用该财产,但不得恶意减少。
- 即使指定继承人自己不再经历指定继承事件的发生,指定继承人的期待权原则上也是可以继承的。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如有疑问,指定继承人也是替代继承人。如果没有其他规定,他将在先继承人死亡时加入。 “
指定继承人的指定
遗嘱人可以自由决定谁被指定为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多个人或一个顺序。以下是可能的:
- 条件:例如,如果先继承人存活特定时间或发生事件,则指定继承权生效。
- 期限:例如,指定继承权在特定日期生效。
- 顺序:遗嘱人可以确定一个明确的顺序(例如,配偶作为先继承人,子女作为指定继承人)。
转让和负担禁止
指定继承权通常包括转让和负担禁止。
- 此限制对第三方有效,不受 《奥地利民法典》第 364c 条的限制。
- 影响指定继承人的处分无效。
- 但在某些情况下,第三方通过善意购买可能是可能的。
非同时代人的指定继承权
指定继承人不必一定在遗嘱人死亡时就已经活着。尚未出生的个人(所谓的胎儿)也可以被指定为指定继承人,只要他们在稍后的时间能够有生存能力地出生。这开辟了考虑几代人的设计可能性。
先继承人和指定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指定继承事件发生时,指定继承人承担当时仍然存在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 先继承人可以使用和管理遗产,但必须保持其完整。不允许恶意减少。
- 指定继承人对遗产拥有期待权。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该权利可以继承。
默示指定继承权
如果对遗嘱的解释清楚地表明遗嘱人希望将财产传递给下一代,则也可以默示产生指定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为指定继承权是意图的,即使没有明确使用“指定继承人”一词。
剩余财产的指定继承权
遗嘱人可以命令剩余财产指定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先继承人也可以消耗遗产,但不得恶意或欺诈性地减少。指定继承人只获得最终实际存在的财产。
与替代继承人和份额增加的关系
指定继承权与替代继承权有明显的区别:
- 如果最初指定的继承人失败(例如,因早于遗嘱人死亡或拒绝继承),则替代继承人立即加入。
- 指定继承人仅在稍后的时间加入,通常在先继承人死亡时。
- 如果缺少有效的指定继承权,则会发生份额增加:该份额增加到其余共同继承人。
实践中的例子
- 遗嘱人指定其配偶为先继承人。他们共同的孩子应在其死亡后作为指定继承人继承。
- 遗嘱人确定指定继承权仅在特定日期生效,例如当最小的孩子达到特定年龄时。
- 也可以规定指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替代继承人,以防先继承人根本没有获得继承权。
律师支持的优势
指定继承权的设计在法律上很复杂。关于加入的时间、先继承人的管理或与替代继承权的划分,经常出现不明确之处。如果没有精确的措辞,可能会出现解释冲突,这可能导致漫长的程序和家庭纠纷。
律师的陪同确保:
- 遗嘱或继承合同中清晰且在法律上安全的措辞,
- 保护财产免受先继承人的不正当减少,
- 设计个性化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是根据家庭情况量身定制的,
- 在遗产管理程序中安全地执行您的权利。
这样,您可以确保您的最后意愿得到明确执行,并且您的后代实际上会收到您为他们指定的东西。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指定继承权的设计在法律上很复杂。关于加入的时间、先继承人的管理或与替代继承权的划分,经常出现不明确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