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選擇您想要的日期:免費初步諮詢

什麼是維也納分類?

維也納分類是一個對商標圖像元素進行分類的國際系統。維也納分類的目的是方便商標圖像元素的檢索。

《維也納分類——商標圖像元素的國際分類》於 1973 年 6 月 12 日在「維也納外交會議」上完成,並於 1985 年 8 月 9 日生效。

立即選擇您想要的日期:免費初步諮詢

維也納分類的目標

統一

維也納分類的一個目標是統一各商標局的圖像描述。這樣可以避免在國際層面進行文件交換時的重新分類。

圖像元素的分類

但主要目的是提高現有商標圖像元素的可檢索性。在引入維也納分類之前,商標的圖像元素是用文字描述的,沒有結構化的、國際通用的描述編寫規範。

立即選擇您想要的日期:免費初步諮詢

分類的內容

維也納分類是一個層次結構系統,它將所有圖像元素分為類別、部分和子部分。個別情況下,還會列出解釋性說明。

維也納分類總共包含 29 個類別、145 個部分和 1709 個子部分。這些都分配了代碼。

分類的結構

分類基於類別 (1–29)、部分 (1–19) 和子部分 (1–25)。為了更精細的劃分,還有輔助部分,這些部分在子部分中編碼。一個圖像商標通常會收到多個分類,以描述各個組成部分。

例如,「正在吃東西的女孩」的描述屬於

編碼

在商標中,分類是通過一個簡短的代碼,即所謂的「符號」來表示的。例如,「正在吃東西的女孩」將使用符號編碼為 CFE 2.5.3 和 CFE 2.5.18。縮寫 CFE 代表「圖像元素的分類」,代表維也納分類。

如果一個商標屬於多個子部分,則可以用逗號分隔這些子部分 (CFE 2.5.3,18)。如果一個商標屬於多個類別,則可以用分號分隔這些類別(例如 CFE 1.1.2,10,25; 1.15.17; 2.9.1)。此外,建議在括號中註明用於編碼的維也納分類版本 (CFE (8) 2.5.3,18)。

檢索

對於帶有圖像元素的商標的檢索,這意味著在檢索之前,必須對圖像元素進行耗時的編碼。

如果還需要在未簽署維也納分類的國家/地區對國家商標進行檢索,則還必須創建基於文字的描述(以相應的語言)。

此外,現在有時可以通過上傳圖片來進行相似性檢索。

立即選擇您想要的日期:免費初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