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的 FIS 规则
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的 FIS 规则
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的 FIS 规则由国际滑雪联合会 (FIS) 决定。FIS 规则源于 1967 年,此后更新过两次,最近一次是在 2002 年。
FIS 规则——例如,与道路交通法规相反——不是法律,也不是习惯法规定。但是,FIS 规则和 POE 坡道秩序草案作为专家对在进行高山滑雪运动时为保护所有相关人员而应遵守的注意义务的总结,在滑雪事故和滑雪板事故的法律评估中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坡道使用者都应具备 FIS 规则的知识。坡道使用者的疏忽行为不能以不了解规则为借口。作为滑雪者,原则上可以相信其他坡道使用者会遵守坡道规则。
根据普遍观点,FIS 规则也适用于滑雪板爱好者。因此,滑雪板爱好者必须遵守 FIS 规则。
法院经常将 FIS 规则以及POE 坡道秩序草案作为滑雪事故和滑雪板事故的评估标准。因此,不遵守 FIS 规则并因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的人员,在许多情况下会受到惩罚,并且很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IS 规则全文
前言
像所有运动一样,滑雪和滑雪板运动也存在风险。FIS 规则作为谨慎和负责任的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的体育行为标准,旨在避免滑雪和滑雪板滑行中的事故。FIS 规则适用于所有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每位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有义务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违反规则造成事故的人员可能对后果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FIS 规则第 1 条:顾及其他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
每位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必须以不会危及或损害他人的方式行事。
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不仅对其错误行为负责,而且对设备缺陷的后果负责。这也适用于新开发的运动器材的用户。
在滑雪运动中,适用禁止危险原则。根据此原则,每位滑雪者都必须以不会危及或损害他人的方式行事。必须特别注意所谓的神经性坡道区域(例如,迎面而来的交通区域)。
FIS 规则第 2 条:控制速度和滑行方式
每位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必须在视线范围内滑行。他必须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地形、雪和天气条件以及交通密度来调整自己的速度和滑行方式。
碰撞通常是由于速度过高、滑行方式不受控制或缺乏观察造成的。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必须能够在视线范围内停止或避开。在不清楚或交通繁忙的地方,应缓慢行驶,尤其是在边缘、坡道末端以及升降机和缆车区域。
在视线范围内行驶的规定以及受控行驶的规定是所有运动的基本原则,这些运动都是在运动中进行的。在选择速度时,主要应考虑诸如驾驶技能、地形、坡道条件以及坡道频率等因素。滑雪者无论如何都必须以受控的方式行驶并仔细观察地形,以便在发生碰撞危险时及时避开障碍物或在其前方停止。
FIS 规则第 3 条:选择滑行路线
从后面来的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必须选择自己的滑行路线,以免危及在他前面滑行的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
滑雪和滑雪板运动是自由运动的运动,只要每个人都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的自由空间并考虑自己的能力和具体情况,就可以随意滑行。先行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拥有优先权。在另一个人后面行驶的人员必须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为先行者提供足够的空间进行所有动作。
原则上,沿一般行驶方向前进的前方滑雪者优先于后方滑雪者。原则上,前方滑雪者也不必向后/向上看,即使他以宽弧度滑下,并且可能与以更快速度行驶的后方滑雪者的行驶路线相交。
FIS 规则第 4 条:超车
可以从上方或下方、从右侧或左侧超车,但始终只能以与被超车的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的所有动作留出足够空间的距离进行超车。
超车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的义务在整个超车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使被超车的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不会遇到麻烦。这也适用于经过静止的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
在超车、经过和并排行驶时,必须与另一位滑雪者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每个所需安全距离的具体程度取决于坡道条件、能见度条件、坡道频率以及所涉及滑雪者的驾驶技能和速度。通常,2 到 3 米的距离就足够了。
FIS 规则第 5 条:驶入、启动和向上坡滑行
每位想要驶入滑行道、在停止后重新启动或向上坡摆动或滑行的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必须向上和向下确认,他这样做不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
经验表明,驶入坡道和停止后重新启动有时会导致事故。因此,绝对有必要让启动的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和谐地融入滑行道上的一般交通流量中,而不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如果他然后——即使速度很慢——在行驶中,他相对于速度更快且从后面或上方来的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再次具有规则 3 的优先权。
Carvingskis 和滑雪板的发展允许其用户也可以向上坡执行其转弯和曲线。他们以这种方式逆着通常向下坡流动的交通移动,因此有义务及时向上确认,他们可以在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此操作。
与已经在行驶中的滑雪者相比,驶入坡道或从静止状态启动的滑雪者处于劣势。他们有义务向上检查危险。
在驶入或启动后约 4 秒的时间后,FIS 规则 3 的优先规则再次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从坡道而不是从自由滑雪区驶入坡道交叉口或坡道汇合处的滑雪者不属于 FIS 规则 5 的适用范围,因此原则上不处于劣势。
FIS 规则第 6 条:停止
每位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必须避免不必要地停留在滑行道的狭窄或不清楚的地方。跌倒的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必须尽快清理此类地点。
除了在宽阔的坡道上,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应仅在坡道边缘停止和停留。狭窄的地方和不清楚的部分应完全保持畅通。
FIS 规则第 7 条:上升和下降
上升或步行下降的滑雪者或滑雪板爱好者必须使用滑行道的边缘。
与一般交通流量相反的运动对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来说是意想不到的障碍。脚印会损坏坡道,从而危及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
对于滑雪旅行者,上升规则仅在有限程度上适用。
FIS 规则第 8 条:注意标志
每位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必须注意标记和信号。
坡道根据其难度级别标记为黑色、红色、蓝色或绿色。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可以自由选择符合其愿望的坡道。坡道标有指示、危险和封闭标志。如果坡道被指定为封闭或关闭,则必须像注意危险指示一样强制执行。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应意识到这些预防措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
FIS 规则第 9 条:援助
在发生事故时,每位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有义务提供帮助。
无论是否有法律义务,提供帮助都是体育公平的需要。这意味着急救、呼叫救援服务和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FIS 希望像在道路交通中一样惩罚肇事逃逸,即使在那些已经对这种行为进行刑事起诉的国家也是如此。
FIS 规则第 10 条:身份证明义务
在发生事故时,每位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无论是证人还是参与者,无论是否负责,都必须提供其个人详细信息。
证人证词对于事故的民事和刑事评估非常重要。因此,每位负责任的滑雪者和滑雪板爱好者都必须履行其公民和道德义务,作为证人提供自己。救援服务和警察的报告以及照片也用于评估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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