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诉讼
根据奥地利法律,继承权诉讼用于通过法院明确多位遗产继承人中谁拥有“最佳继承权”。仅当遗产管理程序中存在相互矛盾的继承声明且法院专员的调解尝试失败时,才会适用。
继承权诉讼在发生争议时明确多位遗产继承人中谁在法律上拥有最佳继承权
启动的前提条件
在以下情况下启动继承权确定程序:
- 存在多份内容相互矛盾的继承声明
- 法院专员已尝试在相关方之间达成认可,但未成功
- 该程序仍在遗产分配裁决生效之前
调解尝试没有法定期限。但是,必须迅速进行该程序,以便所有相关方尽快清楚其继承人身份。
继承权确定程序的流程
1. 法院专员尝试调解
法院专员邀请所有遗产继承人进行会谈,以达成对继承权的友好认可。
示例:两个人根据不同的遗嘱要求获得全部遗产,或者所要求的份额总计超过遗产的 100%。
其他典型的冲突包括,例如,当遗产继承人依赖于彼此不一致的不同法定继承规则或遗嘱时。
2. 提交给法院
如果调解尝试失败,法院专员必须将文件提交给法院。从此时起,法官将负责该程序。
3. 口头审理
法院进行口头审理,审查当事方的论点,并且仅考虑提交的证据。与遗产管理程序的其余部分不同,此处的调查原则受到很大限制。
4. 裁决
法院的裁决包含两个部分:
- 确定有权人员的继承权
- 驳回所有其他继承声明
该决定可以与遗产分配裁决相关联。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继承权诉讼中,清晰的程序结构和精确的论证是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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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和特殊性
- 继续进行遗产管理程序:只要不影响裁决,主要程序就会部分继续进行。
- 费用补偿:与遗产管理程序中的其他情况不同,继承权确定程序有权获得费用补偿。
- 中断:有时,该程序会暂时中止。例如,如果必须首先完成另一个程序,或者如果相关方暂时无法发表意见,则会发生这种情况。在此期间,继承权诉讼不会继续进行,并且稍后才会恢复。
- 代理义务:
- 资产最高 5,000 欧元时,相对律师义务
- 资产超过 5,000 欧元时,绝对律师义务
裁决之后
在裁决生效后,仅剩下遗产诉讼(《奥地利民法典》第 823 条)来执行索赔。
如果确定了继承权,则将遗产分配给有权者。
在法院受遗产分配裁决约束之前,被忽略的继承人仍然可以提交继承声明。
在极少数情况下,在完成程序后,还有一个人声称拥有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专员将再次检查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确定程序。该程序基本上与第一个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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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如果有人想确保自己的继承权,则必须在程序中采取战略性方法,并完整地提供所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