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岩事故

攀岩事故是指與運動攀岩、抱石、攀岩步道或有嚮導的攀岩行程相關的任何造成損害的事件。法律上,問題在於誰應對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哪些注意義務和交通安全義務適用於相關人員,在多大程度上,自身責任和共同過失會減少索賠,以及刑法和保險扮演什麼角色。在實務中,個案情況決定一切,但明確的指導方針有助於識別責任風險並有條理地執行索賠。相關規範尤其包括 §§ 1295 ff§ 1299§ 1304§ 1311 ABGB

攀岩事故涉及民事責任、刑事過失和保險範圍。誰違反義務,誰就負責。自身責任仍然重要,但不能免除注意義務。

攀岩事故法律解析:責任、共同過失、保險與證據,讓受害者輕鬆理解。
Rechtsanwalt Peter Harlander Peter Harlander
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攀岩者承擔運動典型的剩餘風險——只有在額外的義務違反時才會產生責任。“

如今,攀岩在室內、攀岩場和攀岩步道上進行,並且適用於初學者和進階者。因此,存在廣泛的風險,這些風險無法完全消除。每個人都自己承擔運動典型的剩餘風險。只有在存在額外的違反義務的行為,且該行為超出通常的自身風險時,才會產生責任。在實務中,個案情況決定一切,但重複出現的模式有助於在法律上安全地分類並快速確保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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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與共同過失

自身責任仍然是出發點。當第三方透過組織、指導或監督承擔特殊責任時,自身責任就結束了。誰帶沒有經驗的人去攀岩,不僅要解釋,還要主動控制。僅僅提示夥伴檢查是不夠的。在連接、確保或路線選擇方面的錯誤很快導致責任分攤。比例取決於能力、角色分配和具體的危險情況。如果受害者忽視基本規則,會降低他的索賠。如果經驗豐富的人未能進行控制,通常他的過失會佔上風。

可能的責任人

主辦方對規劃和安全執行負責,並且對組織缺陷負責。指導員和登山嚮導受專家標準的約束,他們不僅要向初學者解釋技術、規則和夥伴檢查,還要進行檢查。攀岩夥伴彼此負有相互體諒和幫助的義務,其中經驗豐富的人在可識別的領導角色中承擔更高的控制義務。攀岩館的經營者根據合約和交通安全義務承擔責任,因此結構、防墜落保護、維護、監督和明確的規則必須無縫地協同作用。戶外區域的道路維護者和土地所有者僅在嚴重過失的情況下才根據 § 1319a ABGB 承擔責任,除非他們主動經營攀岩場並因此產生額外的義務。

交通安全義務

誰經營攀岩設施或開啟危險源,必須確保不會產生額外的、意想不到的風險。法律上不要求絕對安全。每個攀岩者自己承擔運動固有的剩餘風險。然而,不允許超出典型風險且透過合理措施可以避免的危險。

在攀岩館中,由此產生了明確的義務:

在戶外區域,適用 § 1319a ABGB。經營攀岩步道的經營者或翻新攀岩場的協會必須定期檢查鋼索、錨和踏腳釘。這裡的目的也不是消除所有高山風險,而是避免可避免的額外危險。落石或天氣變化仍然是一般的生活風險,但生鏽的錨則不然。

核心要點:交通安全義務意味著消除可避免的額外危險並遵守技術水平。不可避免的剩餘風險仍然是運動員的事情。

安全規則與夥伴檢查

在攀岩運動中,夥伴檢查被認為是具有約束力的安全規則。攀岩者在開始攀登前相互檢查:正確的繩結、正確放置的保護裝置、正確關閉的鉤環和安全帶的鬆緊度。這種常規是標準,也是司法部門所要求的。

法院認為,不進行夥伴檢查會構成嚴重的共同過失。誰在沒有檢查的情況下開始攀登,誰就違反了一項基本的安全規則。

當經驗豐富的人與沒有經驗的人一起旅行時,夥伴檢查變得尤為重要。奧地利最高法院明確表示,經驗豐富的攀岩者不僅可以指導,還必須主動檢查初學者是否正確連接。僅僅提示是不夠的。如果經驗豐富的人未能進行此項檢查,他將承擔主要責任。

安全規則不僅限於夥伴檢查。還包括戴頭盔、正確操作保護裝置、確保時的注意力以及遵守攀岩館或課程規則。誰忽視這些標準,不僅會危及自己的健康,還會面臨責任索賠。

Rechtsanwalt Sebastian Riedlmair Sebastian Riedlmair
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夥伴檢查不是一個簡單的建議,而是在法律上得到鞏固的安全規則。疏忽會導致共同過失,並可能加劇責任,尤其是在照顧初學者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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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時的典型事故情況

攀岩事故通常以重複出現的模式發生。這有助於明確地命名風險,並在法律上更好地分配責任。

抱石與墜地

在抱石時,運動員在沒有繩索的情況下攀登至跳躍高度。墜落是這項運動的一部分,因此有效的防墜落保護至關重要。墊子必須無縫鋪設、足夠厚且防滑。在判例中,一名經營者被判有罪,因為墊子之間留有縫隙。一名攀岩者正好踩到這個間隙中,墊子滑開,她受了重傷。這表明:即使是小的疏忽也可能產生嚴重的後果。

頂繩與先鋒攀登

在使用繩索攀登時,事故通常是由操作錯誤引起的。典型的原因是錯誤的繩結、未正確放置的保護裝置或確保時的注意力不集中。在先鋒攀登中,如果掛上的快扣太少或選擇了錯誤的繩索引導,則墜地尤其危險。確保夥伴在這裡承擔很高的責任。如果他沒有進行夥伴檢查或失去制動手,他可能對傷害負責。

Rechtsanwalt Peter Harlander Peter Harlander
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操作錯誤通常導致確保者的責任——缺少制動手和錯誤的繩索引導是經典案例。“

攀岩步道

在攀岩步道上,當攀岩步道套件使用不當或未及時重新掛起時,經常會發生墜落。材料疲勞也可能起作用。經營者必須定期檢查鋼索、踏腳釘和錨。同時,高山剩餘風險——例如落石或天氣突變——仍然由參與者承擔。法律上適用:沒有人對一般的自然災害負責,但對可避免的技術缺陷負責。

兒童與監督

兒童在攀岩時特別容易受到傷害,因為他們通常無法正確評估風險。因此,主辦方、課程負責人和家長都承擔更高的監督義務。不得讓兒童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攀岩,並且必須確保他們理解基本規則。如果沒有進行此項控制,可能會產生法律後果。

其他典型風險

其他事故原因是鬆動的抓握點、磨損的繩索、未關閉的鉤環或使用不符合技術水平的設備。在所有情況下,法院都會檢查經營者、確保夥伴或受害者自己是否犯了錯誤。

時效與共同過失

時效

在攀岩事故發生後,損害賠償請求不能無限期地提出。在奧地利,通常適用自受害者知道損害和可能的肇事者之日起 三年 的期限。這意味著:誰有索賠權,不應等待太久。在此期限屆滿後,即使索賠有理,通常也會喪失。

共同過失

攀岩運動的一個非常核心的點是 共同過失。每個攀岩者都承擔一部分自身責任。如果受害者忽視基本的安全規則,可能會大大降低他的索賠。這方面的例子包括:

法院會非常仔細地檢查受害者自己在多大程度上促成了事故的原因。因此,可以減少損害賠償請求,例如從 100% 減少到 50%。

特別重要:如果一位經驗豐富的攀岩者「帶」一位沒有經驗的人,他將承擔更大的責任。如果他沒有像夥伴檢查所要求的那樣進行控制,他的過失可能比初學者的過失更嚴重。

核心要點:時效期限很快到期,並且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會大大減少索賠。誰想確保索賠,必須及早採取行動並批判性地檢查自己的行為。

刑法後果

如果在攀岩事故中造成傷害甚至死亡,則適用刑法的規定。過失傷害和過失殺人是典型的犯罪行為。在嚴重過失的情況下,刑罰會加重。不作為也可能受到懲罰:誰作為確保夥伴或指導員擁有保證人地位,必須在發現危險時進行干預。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可能會受到懲罰。同樣,刑法也規定了在合理範圍內提供幫助的義務。

攀岩運動中的合約義務

攀岩學校與課程

誰預訂課程或有嚮導的旅行,誰就簽訂了合約。主辦方或指導員有義務進行仔細的規劃和安全的執行。這包括正確指導、監督參與者並保護他們免受過度勞累。教練不得要求初學者攀登明顯超出他們能力的路線。如果沒有這種考慮,主辦方可能對傷害負責。

裝備租賃

如果收費提供安全帶、頭盔或繩索等設備,則必須在技術上處於完美狀態。磨損的繩索、損壞的鉤環或有缺陷的安全帶會構成嚴重的風險。如果經營者發放有缺陷的設備,他將承擔責任。因此,需要定期檢查和維護記錄。

參與條款與責任免除

許多攀岩館和主辦方使用表格,用戶在其中簽署責任免除。對於消費者而言: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排除人身傷害責任通常是無效的。根據 § 879 ABGB,如果合約條款嚴重損害,也是無效的。諸如「使用風險自負」之類的提示僅具有澄清性質。雖然一般運動典型的風險仍然由攀岩者承擔,但嚴重的組織缺陷在法律上無法排除。

酒精、毒品與刑事責任

攀岩需要最高的注意力和可靠性。誰在酒精或毒品的影響下攀岩或確保,誰的行為特別不謹慎。如果發生事故,法律責任會大大增加。

在民法上,這意味著:誰在醉酒或吸毒的情況下犯了確保錯誤,必須對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很少承認受害者的共同過失。

在刑法上,適用關於過失犯罪的規則。

確保證據

在攀岩事故發生後,快速而徹底的證據保全至關重要。許多問題只有在及時保全證據的情況下才能澄清。

照片與影片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拍攝事故現場、保護點、抱石區域的墊子或路線的照片。也應記錄損壞的設備。

裝備

不得立即更改或丟棄繩索、安全帶或保護裝置。它們是重要的證據,可以由專家進行檢查。

證人

應記錄目擊者的姓名和聯繫方式。他們的證詞對於以後重建事故經過可能至關重要。

文件

攀岩館規則、一般條款和條件、維護記錄或課程文件也是重要的證據。它們顯示了哪些規則存在,以及經營者是否履行了他的義務。

Rechtsanwalt Sebastian Riedlmair Sebastian Riedlm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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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攀岩事故發生後保全證據,誰就為成功執行索賠奠定了基礎。沒有證據,通常很難證明錯誤。 “

攀岩事故後的保險

在攀岩事故發生後,經常會出現哪個保險公司介入的問題。原則上,有三個相關領域:

私人意外保險
它在殘疾、死亡或救援費用的情況下支付。許多攀岩者透過自己的保單或透過阿爾卑斯山協會獲得保障。重要提示:在較舊的合約中,部分排除了「自由攀岩」。然而,最高法院明確表示,這並不意味著有保護的室內攀岩。不明確的措辭對保險公司不利。

責任保險
它承擔您對他人造成的損害,例如,如果確保夥伴犯了錯誤,攀岩者摔倒。保險公司首先檢查是否存在責任。支付合理的索賠,拒絕不合理的索賠。故意行為從未被承保,但在大多數合約中,嚴重過失已被承保。

透過協會的集體保險
許多協會,如阿爾卑斯山協會,為其成員提供意外和責任保護的組合。志願導遊通常也受到保護。誰參加協會活動,誰就能從全面的基本保護中受益。

核心要點:意外和責任保險構成了攀岩事故後財務保護的基礎。至關重要的是,要準確了解條款並立即報告事故。

事故後正確的處理方式

攀岩事故通常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時刻。儘管如此,重要的是要冷靜地採取行動並遵守某些步驟。

提供急救

最重要的義務是立即提供急救,並在必要時通知山地救援隊或緊急電話(144 或阿爾卑斯山緊急電話 140)。法律上也存在提供幫助的義務——誰什麼都不做,誰就犯了罪。

確保事故現場安全

在攀岩館中,這意味著:封鎖該區域並警告其他攀岩者。在野外:組織繩索保護、運輸並避免其他危險區域。

確保證據

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拍攝照片、記錄證人陳述並確保設備安全。這樣可以更好地澄清以後的爭端。

醫療文件

應立即對傷害進行醫療檢查和記錄。檢查結果和證明是損害賠償和保險索賠的基礎。

向保險公司申報

必須立即向自己的意外或責任保險公司報告事故。許多合約規定了短期限。阿爾卑斯山協會等協會也要求及時報告。

核心要點:誰在攀岩事故發生後有系統地採取行動,不僅保護了健康,還確保了法律和財務索賠。

律師支援的優勢

攀岩事故經常會引發棘手的問題:誰負責,哪些保險公司支付,以及如何評估共同過失?同時,時效期限正在運行,證據可能會丟失,並且對方經常試圖拒絕索賠。對於受影響的人來說,如果沒有法律協助,幾乎不可能保持概覽並充分執行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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