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
遗产法规定了一个人在去世后其资产的处置方式。它确定谁获得遗产、哪些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继承人以及如何分配这些权利和义务。它制定了明确的规则,以避免冲突并确保有序的资产转移。
遗产法确定了在死亡的情况下谁来继承资产、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分配这些资产、权利和义务。
客观和主观遗产法
在法律上,术语“遗产法”有两种含义:
- 客观遗产法包括所有法律规定,这些规定确定了在死亡后谁成为继承人以及如何进行遗产管理程序。
- 主观遗产法意味着一个人有权实际获得遗产或其中的特定份额,并执行此权利。
遗产法的获取基础
遗产权利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产生:
遗产权利的转让通过遗产管理程序中的继承权授予正式进行。在此之前,继承人必须提交肯定的继承声明。
遗产法的一部分
遗产法包括已故人士的所有可继承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
- 私人权利和义务,也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 损害赔偿要求和精神损害赔偿
- 没有个人管理的合伙权益
- 法定份额和继承权本身
特别是,以下内容不可继承:
- 公共权利和高度个人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或伴侣关系权利)
- 个人地役权(例如,居住权)
- 未到期的赡养费
- OG(普通合伙企业)或作为KG(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合伙权益
- 护理津贴要求和其他高度个人的社会福利
- 个人会员资格,例如在协会或专业组织中
特殊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适用特殊的进入或转让权利,例如:
- 租赁和居住权——根据§ 1116a ABGB或§ 14 WEG的进入权
- 保险福利——取决于现有的规定
- 企业——可继承,如果它与立遗嘱人的人格不可分割
- 社会保险索赔
针对企业和房地产的特殊规定
如果企业的继续经营与立遗嘱人的人格不可分割,则企业是可继承的。对于房地产,重要的是,除了遗产法规定外,还应遵守诸如公证契约和土地登记等形式要求。
遗产法的特殊性质
遗产法是:
但是,不可能对遗产法进行扣押、质押或时效取得。
继承权请求的时效
适用一般延长期限:
- 三年,一旦您知道或应该知道该索赔。
- 自死亡之日起三十年,无论是否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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