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或注册伴侣的继承权
配偶或注册伴侣的继承权
如果在死亡时存在有效的婚姻或注册伴侣关系,则 surviving 伴侣有权获得法定继承权。继承份额的大小取决于他与死者的哪些亲属竞争。法律原则上将配偶和注册伴侣视为平等。
配偶或注册伴侣的法定继承权在 § 744 ABGB 中规定。虽然以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也可以共同继承,但现在只有后代和父母与配偶或伴侣一起进入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的先决条件
在以下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权:
- 没有遗嘱,
- 遗嘱无效或不完整,
- 指定的继承人没有收到遗产(例如,通过放弃或丧失继承资格)。
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的法定继承份额
法定继承份额的大小取决于死者与 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相对的哪些亲属:
- 如果没有后代或父母:配偶或伴侣继承全部遗产。
- 除了后代(例如,子女):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获得 1/3,其余 2/3 分配给死者的子女。
- 如果死者的子女已经去世,他们的子女(即孙子女)将取代他们的位置。这种所谓的 代表 意味着孙子女共同获得其父母应得的继承份额。
- 除了死者的父母: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获得 2/3,死者的父母共同获得 1/3 – 如果有两个父母,则每人 1/6。
用例子来说明
- 死者留下配偶和女儿:配偶获得 1/3,女儿 2/3。
- 女儿先于死亡,但留下两个孩子:配偶 1/3,孙子女每人 1/3 – 他们代表女儿。
- 死者留下注册伴侣和双方父母:伴侣获得 2/3,父母每人 1/6。
- 只有母亲还活着:伴侣获得 5/6,母亲 1/6。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许多配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法定继承份额通常只有三分之一,而且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如此。“
先前赠与的归算
如果 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已经从婚姻或伴侣关系协议、继承协议或生前获得了资产,这些资产将被 归算。这意味着:该价值在计算上被添加到遗产中,然后确定继承份额,最后减去已经获得的。这样可以确保公平的整体分配。
重要限制:surviving 伴侣没有代表权
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的子女 不是死者的子女,不能代表他。因此,如果 surviving 伴侣去世,他自己的子女不会自动进入其对第一遗产的法定继承地位。
除了归算之外,婚姻或伴侣关系协议还可以包含 完全 放弃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继承权完全失效。这种放弃是否有效和最终,应由律师进行审查。
立即选择预约时间:免费初次咨询surviving 伴侣的其他权利
- 遗赠: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可以继续住在共同的住所中,并继续使用家具。这项权利独立于法定继承份额,并且不被归算。
- 赡养费:在极少数情况下,surviving 配偶或伴侣可以要求从遗产中获得赡养费。这项权利是有限的,并且受到对其已经获得的继承、养老金或自身收入的全面归算。
排除法定继承权
在以下情况下,法定继承权失效:
- 婚姻或伴侣关系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地离婚或解除,
- 在正在进行的离婚或解除程序中,死者没有过错地拖延了该程序,
- 伴侣在死亡时已经永久分居。
如果配偶或注册伴侣通过遗嘱被 有意识地排除,在某些情况下,他仍然有权获得 强制继承权。这相当于法定继承份额的一半,即使他被剥夺了继承权,也可以主张。前提是没有剥夺强制继承权的理由。
正在进行中的程序的特殊规定
如果在离婚或解除程序的过程中已经达成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即使其中一个伴侣在程序进行期间去世,该协议仍然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权要求赡养费或 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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