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为食品做广告,则必须遵守严格的法律框架。

根据欧洲食品营养和健康声明条例,例如,只有固体食品的脂肪含量低于 3 克/100 克,或液体食品的脂肪含量低于 1.5 克/100 毫升的产品,才能在广告中使用“低脂”或“清淡”声明。只有当固体食品的糖含量不超过 5 克/100 克,或液体食品的糖含量不超过 2.5 克/100 毫升时,才允许使用“低糖”声明。该条例的附件中还列举了许多其他示例。

原则上禁止使用“支持肠道菌群”等与健康相关的声明,只有满足一系列严格的先决条件时才允许使用,这些条件又在欧洲食品营养和健康声明条例中进行了规定。

另请阅读:“酒精饮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