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结果是重要的质量证明,因此能够显著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因此,使用测试结果进行广告宣传理所当然地非常受欢迎。
然而,在使用测试结果进行广告宣传时,潜藏着许多法律陷阱。即使是测试的获胜者,如果不遵守使用测试结果进行广告宣传的规则,也无法避免合理的警告。
使用测试结果进行广告宣传的规则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UWG),如果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则允许使用测试结果进行广告宣传:
- 测试由独立的机构进行。
- 测试不是由广告商委托或支付的。
- 所有强制性信息都必须清晰易读且易于查找。
- 必须注明测试机构的名称。
- 必须注明测试的日期(年份或月份/年份)。
- 测试结果必须与宣传的产品完全相关。即使宣传的产品与测试的产品在技术上实际上是相同的,仅仅是相似也不够。仅更改包装是无关紧要的。
- 测试结果必须是最新的。如果实际上存在具有较差结果的较新测试结果,或者如果使用较新的测试方法进行新测试会导致较差的结果,则测试结果在任何情况下都已过时。
- 测试结果必须基于具有代表性的选择。如果测试结果仅基于随机或任意选择,则必须在广告中注明。如果宣传的产品是非代表性测试的获胜者,则尤其如此。
- 广告中必须注明测试的总体结果,而不仅仅是单个测试标准的结果。
- 广告中必须注明宣传的产品在测试结果中的确切位置。如果其他产品获得了比宣传的产品更好的结果,则尤其如此(例如,15 个产品中的第 5 名)。只有当测试结果分为几类,并且宣传的产品达到了最高类别时,才允许提及该类别,但可以不提及确切的位置,即使应该有更好的测试结果(例如,“非常好”)。
- 广告必须正确反映测试结果。建议使用原始措辞。
- 广告必须包含指向测试结果确切出处的提示/链接。
- 许多测试机构规定了使用其测试结果的条款和条件,或者要求对测试结果的使用进行许可和付费,尤其是在将其用于广告目的时。必须严格遵守测试机构的条款和条件或许可条件。
- 根据个别情况的具体情况,除了上述使用测试结果进行广告宣传的前提条件外,还可能需要满足其他要求。
不遵守规则的法律后果
如果在广告中使用测试结果时不遵守这些规则,则构成误导或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UWG)中关于比较广告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广告商的竞争对手或保护竞争或消费者的协会有权对这种违法行为采取行动。这以警告(发送停止侵权要求)或诉讼的形式进行。可能的索赔是停止不正当竞争的广告、提交账目、损害赔偿或利润损失以及公布和解或判决。
违反测试机构的条款和条件或许可条件的广告有权要求测试机构停止侵权并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或利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