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诉讼

撤销诉讼为债务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在某些事实与程序的批准相悖时,抵制执行。当执行债权人尽管达成了一致、延期或弃权,仍继续执行,或者在不作为执行的框架内,声称债务人违反了不作为禁令时,它就变得相关。

法律依据见《执行法》第 36 条,该条准确规定了债务人可以在哪些情况下提出异议。

撤销诉讼使债务人能够对不正当的执行提出异议,并在缺乏必要条件时停止执行。

撤销诉讼的基础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在批准执行时,不会依职权审查执行债权人是否可能放弃了启动执行,或者债务人是否确实犯下了被指控的行为。这些问题涉及债务人可以提出的事实,这些事实不会自动纳入执行批准。

因此,撤销诉讼是一种工具,可以使此类事实通过法院确定。当债务人对执行的先决条件提出异议时,他会提起撤销诉讼。他声明债权人已经收到了债权。他辩称债权人已同意延期,或者他没有违反所声称的不作为禁令。该诉讼是针对“原因执行”,即针对执行的具体实施,而不是针对执行标题本身。

撤销诉讼在不作为执行领域具有特殊意义。在那里,执行债权人必须在撤销程序中证明债务人确实实施了所声称的行为。只有这项审查才能确保执行批准不是基于单纯的主张。

撤销诉讼的当事人

在执行法中,通常有两方当事人对立:

在撤销诉讼中,这种基本结构保持不变,但在诉讼程序中角色互换:

因此,执行不是依职权纠正的,而只有在债务人积极采取行动并执行其权利时才纠正。该程序被设计为普通的民事诉讼,因此各方必须全面陈述和证明其立场。债权人必须在程序中表明,其导致执行批准的主张是正确的。

撤销诉讼的目的和效果

撤销诉讼旨在宣布执行为不可接受,只要其先决条件不存在。它不是针对标题本身,而是专门针对执行。因此,一项准予判决明确指出,不允许对具体索赔或声称的违规行为执行。

诉讼的效果仅限于各自的执行。法院在被投诉的事实阻碍执行的范围内终止执行。因此,债务人获得了关于执行在多大程度上是允许的,在多大程度上是不允许的法律确定性。

程序流程

撤销诉讼应提交给最初批准执行的法院。根据执行标题的来源,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劳动法案件或赡养费标题。诉讼必须包含债务人此时已经可以提出的所有异议。该原则符合最终原则:所有相关的论点必须同时提出,以后的补充将被排除。

在程序本身中,法院仅审查在批准执行后变得相关或债务人提出异议的事实。一旦法院批准诉讼,它就会宣布执行为不可接受。它不会在此过程中取消执行标题。法院保护实体法,并且仅纠正具体的执行。

Rechtsanwalt Peter Harlander Peter Harlander
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撤销诉讼保护债务人免受基于不正确或过时事实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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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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