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检察院
作为中央刑事诉讼机关,检察院在奥地利刑事诉讼中领导侦查,控制刑事警察,并决定是终止诉讼、通过转移解决还是继续提起诉讼。它规定了采取哪些措施以及诉讼朝哪个方向发展。即使法院必须批准某些干预措施,其推动力也始终来自检察院。客观性原则要求它同样审查不利和有利的情况。检察院的法律评估在侦查阶段就已经决定了刑事诉讼的进一步进程。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决定是否进行调查、提起诉讼或终止诉讼。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检察院的早期法律分类决定了诉讼可能发展的方向。“
奥地利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
检察院是每个刑事诉讼的中央枢纽。它不仅决定诉讼是否开始,还控制如何进行以及如何结束。没有检察院的起诉,刑事法院就不能启动诉讼。因此,它拥有唯一的起诉权,并控制案件是否进入法庭。
刑事诉讼通常始于举报或初步怀疑。一旦存在这种怀疑,检察院就会启动侦查程序。在此阶段,它收集证据、询问证人并澄清事实。只有在那之后,它才会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
侦查结束时只有三种可能性:
- 起诉
- 终止
- 转移
此决定决定了整个程序的进一步进程。谁不起诉检察院,就不会将其带到法庭。它起诉谁,就会将其带入公开的刑事诉讼。因此,检察院确定了法律框架,甚至在法官决定有罪或无罪之前。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侦查程序中,第一步的质量通常比以后在法庭上的辩论更重要。“
刑事诉讼机构
刑事诉讼不是由一个机构进行的。多个部门合作,但任务明确分开。
刑事警察
刑事警察进行实际调查。它保护犯罪现场,询问证人,评估线索并进行搜查。它不是独立工作,而是根据检察院的规定工作。
总而言之,这意味着:
- 警方进行实际调查
- 检察院在法律上做出决定
警方执行检察院规定的内容。
检察院
检察院领导整个侦查程序。它决定:
- 哪些人被视为被告
- 收集哪些证据
- 申请哪些强制措施
- 是否提起诉讼或终止诉讼
它向警方发出具有约束力的命令,从而控制调查的方向和范围。程序中没有其他机构拥有这种决策权。
拘留和法律保护法院
该法院保护受影响者在侦查程序中的基本权利。它决定所有严重的干预措施,例如:
- 房屋搜查
- 电话监听
- 审前拘留
检察院必须向法院申请并说明每项措施的理由。只有在获得法官批准后,才能实施。法官会检查是否存在足够的犯罪嫌疑,以及该措施是否相称。
这意味着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批准,刑事警察执行。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干预基本权利时,司法控制构成了侦查程序中的重要保护机制。“
高级检察院
高级检察院监督其辖区内检察院的工作。它可以发出指示,审查程序并自行接管个别案件。此外,它还在上诉法院的法律救济程序中代表起诉。
总检察院
总检察院位于最高法院。它不是起诉机关。它的任务是确保正确适用刑法。如果它发现法律错误,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无效上诉,以维护法律。
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
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的专门机构。它处理特别大和复杂的程序,特别是严重的经济犯罪、巨额财产损失、腐败案件和有组织的经济犯罪。其管辖权取决于法定阈值和公共利益。
检察院的法律分类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检察院是一个独立的刑事诉讼机关。其地位直接来自刑事诉讼法。该法律规定了其对侦查程序的法律责任。
在奥地利刑事诉讼中,存在三个不同的角色:
- 刑事警察进行实际调查,
- 检察院在法律上领导诉讼,
- 法院决定有罪和处罚。
这种分离防止了调查、起诉和判决掌握在一个人手中。检察院构成了警察和法院之间的连接点。
但是,它不决定有罪或处罚。此决定仅由主要程序中的法院做出。
意义
该法律在《刑事诉讼法》第 20 条中规定,检察院领导侦查程序并单独决定起诉。这种结构具有保护功能。
检察院尤其决定:
- 是否进行诉讼,
- 对谁进行调查,
- 证据是否足以提起诉讼,
- 诉讼是否终止或通过转移结束。
因此,它充当怀疑和刑事诉讼之间的法律过滤器。没有它的决定,就不会有法庭听证会。
客观性和相称性作为法律指导方针
检察院有义务以同样的谨慎态度调查不利和有利的情况。它不得将程序导向所需的结果。
同时,相称性原则适用。侦查措施必须与犯罪指控成适当的比例。对个人权利的干预越严重,犯罪嫌疑就必须越强烈。
特别具有干预性的措施包括:
- 房屋搜查
- 监控电话和电子通信
- 逮捕和审前拘留
检察院不得自行命令这些措施。 他们需要事先获得司法批准。 主管法官会检查是否存在足够的犯罪嫌疑,以及该措施是否必要和相称。
只有在经过司法控制后,才能实施此类干预措施。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客观性和相称性是衡量每项侦查措施必须遵循的中心指导方针。“
检察院的任务和权力
领导侦查程序
一旦得知有犯罪嫌疑,检察院就会承担法律领导责任。它决定:
- 是否启动侦查程序,
- 哪些人被视为被告,
- 收集哪些证据。
刑事警察在实践中实施这些决定,但检察院决定调查的方向、范围和目标。
侦查措施的命令、控制和监督
检察院向警方发出具有约束力的调查命令。其中包括:
- 讯问被告和证人
- 扣押物品
- 评估数字数据
- 准备搜查
对于严重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法官还会决定其是否可接受。因此,他控制检察院并防止其不受控制地使用强制措施。
关于起诉、终止或转移的决定
调查结束后,检察院评估证据。它做出以下三个决定之一:
- 起诉,如果定罪的可能性很大
- 终止,如果犯罪嫌疑不足
- 转移,如果可以在没有法庭审判的情况下解决诉讼
此决定确定一个人是否出庭或诉讼是否终止。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关于起诉、终止或转移的决定决定了诉讼是继续在法庭上进行还是结束。“
检察院在法庭诉讼中的作用
如果检察院提起诉讼,它将在法庭上代表国家。它提交调查文件,申请证据并对有罪和刑罚发表意见。在此阶段,它仍然受客观性原则的约束。
国际合作和法律援助
如今,许多刑事诉讼超越了国界。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协调国际合作,并确保其在国外进行的调查在法律上有效。
这尤其包括:
- 向外国司法机关提出的证据请求
- 欧盟内部的调查命令
- 具有跨境关联的刑事诉讼
检察院与专门的欧洲和国际机构合作,特别是与欧盟刑事司法合作署(Eurojust)和欧洲反欺诈办公室(OLAF)合作,处理损害欧盟财政利益的欺诈案件。
在此基础上,可以收集证据,保护资产并协调多个国家之间的调查。
Sebastian Riedlmai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跨境调查需要秩序。没有协调和记录,很快就会产生不必要的劣势。 “
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
大型经济和腐败案件的特殊管辖权
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的特殊检察院,负责处理特别严重的经济和腐败犯罪。它进行的程序因其损失金额、经济重要性或公共权重而需要专门处理。
不是被告的居住地决定,而是该行为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重要性。
哪些犯罪属于此管辖范围
该机构尤其追究:
决定性因素始终是程序是否在经济、法律或社会方面特别重要。
接管和与其他检察院的划分
如果最初是在区域检察院开始的,则程序也可能在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结束。如果需要特殊的经济知识,或者案件因复杂性、损失金额或公共重要性而突出,则会发生这种情况。
其他检察院必须报告此类程序。在决定接管之前,他们仍然负责正在进行的调查。
高级检察院和总检察院
奥地利检察院的层级结构
奥地利的检察院是多层级组织。该系统确保对调查进行专业控制,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进行。
有四个级别:
- 检察院作为当地负责的调查机构
- 高级检察院作为监督和协调机构
- 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作为全国性的专门机构
- 总检察院在最高法院
第一级检察院
检察院是实际进行刑事诉讼的机构。他们接受举报,进行讯问,领导刑事警察并决定起诉、终止或转移。
在因轻微犯罪而在地方法院审理的诉讼中,地区检察官也承担某些任务。他们始终在检察院的监督和领导下行事。检察院在任何情况下都承担法律责任。
它们包括维也纳、圣珀尔滕、科尔诺伊堡、克雷姆斯、维也纳新城、格拉茨、林茨、萨尔茨堡、因斯布鲁克、费尔德基希、克拉根福、莱奥本、因克赖斯地区里德、韦尔斯、施泰尔和艾森斯塔特。
对于受影响者来说,此级别至关重要,因为调查从这里开始并受到控制。
四个高级检察院辖区
所有检察院都隶属于一个高级检察院。奥地利分为四个辖区:
- 维也纳高级检察院
- 格拉茨高级检察院
- 林茨高级检察院
- 因斯布鲁克高级检察院
这些机构行使对其辖区内检察院的监督,并在上诉法院的刑事诉讼中发挥作用。他们可以干预个别程序或自行接管这些程序。
总检察院的作用
总检察院位于刑事司法系统的顶端。它不是起诉机关,而是代表国家在司法系统中的利益。
它的任务是确保法院和检察院正确适用法律,并纠正严重的法律错误。
如果它发现非法裁决或非法程序步骤,它可以提出维护法律的无效上诉。这用于澄清和统一法律,而不是改变个别判决。
检察院的管辖权
按犯罪地点和结果地点的管辖权
原则上,负责的检察院是犯罪发生或损害发生在其区域内的检察院。
犯罪地点不明确或居住地不明时的管辖权
如果无法确定犯罪地点,则由被告居住或居住或最后居住在其区域内的检察院进行诉讼。如果也缺少此连接点,则由当局在其区域内遇到被告的检察院承担管辖权。
如果也无法以这种方式确定管辖权,则总检察院具有约束力地决定哪个检察院进行侦查程序。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管辖权不是形式主义。它决定了谁进行调查,反应速度有多快以及程序在实践中如何进行。 “
抢先
如果无法确定明确的管辖权,则由首先了解犯罪行为的检察院进行诉讼,直到确定其他管辖权为止。
具有国外关联的犯罪
如果犯罪地点位于欧盟的另一个成员国,则检察院原则上会将居住在奥地利的受害者的举报转交给负责的外国当局,除非该行为不受奥地利管辖。
这样可以确保跨境协调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的合并和分离
将诉讼移交给其他检察院
如果检察院确定它对诉讼没有管辖权,则不得简单地终止或搁置该诉讼。它必须继续进行紧急调查,然后将诉讼移交给负责的检察院。
所有举报、报告和证据都将转发。这样可以防止诉讼仅因管辖权问题而停滞不前。
共同进行多项调查
如果一个人涉嫌多项犯罪,或者多个人共同参与一项犯罪,则一个检察院将共同进行这些诉讼。这也适用于密切的事实联系。
目标是:
- 统一的证据评估
- 避免相互矛盾的决定
- 更快更有效的调查
普通检察院与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之间的划分
对于经济犯罪,并非每个单独的行为都单独决定。决定性因素是经济重点、调查范围或公共利益是否证明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具有管辖权。
如果附带犯罪与严重的经济犯罪相比仅起次要作用,则仍由区域检察院负责。
诉讼分离
如果需要,检察院可以拆分诉讼,以便:
- 避免延误
- 维护被告的应受保护的利益
- 或防止过长的审前拘留
这样,诉讼仍然可控且相称。
诉讼转移和管辖权冲突
因特殊原因转移诉讼
如果存在重要原因,高级检察院或总检察院(视管辖权而定)会将诉讼转移到其他检察院。其中包括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或对最初负责的机构的公正性的合理怀疑。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诉讼转移用于确保客观和不受影响的侦查程序。“
因偏见或安全顾虑而变更管辖权
特别是,如果对以下人员提起诉讼,则可以考虑转移:
- 法官
- 检察官
- 或安全机构的机构
必须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进行。这样可以避免任何偏见的外观。
关于管辖权争议的裁决
如果对哪个检察院具有管辖权存在争议,则由上级机构具有约束力地决定。
如果与经济和腐败问题检察院发生冲突,则由总检察院做出此决定。
管辖权对被告和受害者的意义
诉讼控制
不是警察,而是检察院领导侦查程序。它决定:
- 收集哪些证据
- 申请哪些措施
- 是否起诉或终止
法院控制个别干预措施,但在起诉后才接管诉讼。
管辖权对持续时间和过程的影响
哪个检察院负责,对以下方面有重大影响:
- 调查的强度
- 做出决定的速度
- 以及诉讼的复杂性
在专门机构进行的诉讼与在区域检察院进行的诉讼不同。
律师支持的优势
我们专门从事刑法的律师在检察院的侦查程序中为您提供专业经验和法律精确性。
您的主要优势:
- 查阅文件并对调查文件进行结构化评估
- 对调查的法律控制
- 执行您的程序权利
- 审查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相称性
- 从刑法的角度对指控和证据进行分类
- 代表被告和受害者的利益
因此,您的诉讼将得到客观的陪伴,在法律上进行分类,并在明确的决策基础上进行。
Peter Harlander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谁掌握了文件,谁就掌握了程序。没有结构化的评估,任何策略都存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