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根据《刑法》第 83 条,任何人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害他人健康,均构成人身伤害罪。同样,任何人虐待他人身体,从而过失地伤害或损害他人健康,也构成犯罪。基本刑罚为最高一年的自由刑或最高 720 个日薪的罚金。如果犯罪行为是在针对某些受特殊保护的人群(如卫生人员、救援组织、消防队或公共交通中的某些人员)的活动期间或因该活动而实施的,则刑期最高可达两年。

根据《刑法》第 83 条,如果有人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害他人健康,则构成人身伤害。刑期最高为一年或最高 720 个日薪,如果袭击特别受保护的职业群体,则最高可达两年。

《奥地利刑法》第 83 条规定的人身伤害:定义、处罚、辩护以及刑事诉讼中的权利。

客观构成要件

客观部分构成了事件的外部。涉及谁、什么、用什么、什么结果——以及该行为是否导致了该结果并可归责于他。

审查步骤

加重情节

针对以下人员活动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刑罚加重:公共交通工具的控制/驾驶人员;卫生专业人员救援组织;卫生领域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医院);消防队。决定性因素是公务关系背景证据(制服/身份证、行动记录、地点、视频/证人)。

“严重后果”的界定——单独的犯罪行为

对于严重后果,不适用《刑法》第 83 条及其限定,而是适用独立的犯罪构成

举证责任 & 证据评估

典型证据:医疗报告/图像、中立证人、视频/闭路电视/随身摄像头、痕迹图像、数字数据(时间/地点/元数据)、专家重建。

实践案例

Rechtsanwalt Peter Harlander Peter Harlander
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人身伤害诉讼中,第一次陈述至关重要。在没有查阅案卷的情况下,保持沉默通常是最好的辩护。 “

临界情况:

通常,没有客观证据的纯粹疼痛是不够的。如果防卫是必要和适当的,则紧急自卫情况排除违法性。对于没有可证明伤害的轻微碰撞,通常不构成犯罪。

主观构成要件

故意证明:通过间接证据链(强度、目标方向、击中区域、犯罪工具、尽管有风险警告仍继续、事前/事后行为、数字痕迹)。意见:如果当事人说“我不想伤害”,并且没有可靠的反证,那么在有疑问的情况下,不会因故意而被判刑——但过失仍然是现实的。

违法性 & 正当理由

举证责任:检察官必须毫无合理怀疑地表明没有正当理由适用。被告不必证明任何事情;具体的联系事实足以引起怀疑(疑罪从无)。

罪责 & 错误

免除处罚 & 缓刑

中止未遂: 及时自愿放弃或避免成功不会导致因未遂而受到惩罚。关键在于自愿性、阶段(已完成/未完成的未遂)以及对策的适用性。

转移: 在非严重罪行、案件事实已查明且采取适当措施(罚款、社区服务、缓刑/缓刑监督、损害赔偿)的情况下,无罪判决的程序终止。无犯罪记录。

量刑 & 后果

指导标准 罪行的严重程度、损害/危险的程度、违反义务、计划程度、无情程度、特殊/一般预防。加重 多次犯罪、相关的前科、特别的无情、在儿童面前犯罪等减轻 无犯罪记录、坦白、损害赔偿、受害者的共同责任、漫长的诉讼程序、稳定的生活方式。

罚金——按日计算制度

自由刑 & (部分)缓刑

《刑法》第 37 条:如果法定刑罚威胁最高为五年自由刑,法院应以最高一年的短期自由刑代替判处罚金。该规定对于《刑法》第 83 条的基本情况尤为重要,因为它通常可以避免自由刑,除非存在特殊预防或一般预防的原因。

《刑法》第 43 条:如果有条件缓刑的自由刑判处的刑罚不超过两年,并且可以向被判刑人证明有利的社会预测,则可以宣布。该试用期一到三年。如果无撤销地完成,则该刑罚被视为最终缓刑。

《刑法》第 43a 条:部分缓刑允许无条件和有条件刑罚部分的组合。对于超过六个月至两年的自由刑,如果情况允许,可以有条件地缓刑一部分,或者以最高七百二十个日额的罚金代替。

《刑法》第 50 至 52 条:法院可以额外发出指示并安排缓刑帮助。典型的指示涉及赔偿损失治疗禁止接触或逗留以及社会稳定措施。目的是避免进一步的犯罪行为,并促进长期的合法行为。

法院管辖权

在事实上:对于根据《刑法》第 83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进行的诉讼,地区法院有管辖权,并由独任法官作出裁决。如果存在根据《刑法》第 83 条第 3 款规定的加重情节,则管辖权属于州法院,同样由独任法官审理。陪审团或参审法庭不适用,因为刑期不超过两年。

在地域上:主要有管辖权的是犯罪地点的法院,对于结果犯罪,还包括结果发生地的法院。如果无法明确确定犯罪地点,则可以替代地依据被告的住所或居留地被捕地点检察院所在地。如果存在多种可能性,则诉讼将在最合适的法院集中进行。

审级:对地区法院的判决,可以向州法院提起上诉;对州法院的裁决,可以向高级州法院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或无效宣告申诉

刑事诉讼中的民事索赔

受害者可以加入(精神损害赔偿、医疗、收入损失、财产损失)。加入中断了民法时效,就像诉讼一样 – 但仅针对被告,并且仅在要求的范围内。全部/部分附加费是可能的;否则转交民事诉讼。策略:早期结构化的损害赔偿提高了缓刑和轻微量刑的机会。

刑事诉讼概览

被告人权利

实践 & 行为建议

  1. 保持沉默。
    简短的声明就足够了:“我行使我的沉默权,并首先与我的辩护律师交谈。”这项权利从警察或检察院的第一次审讯开始生效。
  2. 立即联系辩护律师。
    在没有查阅侦查档案的情况下,不应发表任何声明。只有在查阅档案后,辩护律师才能评估哪种策略和哪种证据保全是有意义的。
  3. 立即保存证据。
    制作医疗报告、带有日期和比例尺的照片,如有必要,制作 X 光片或 CT 扫描。将衣物、物品和数字记录分开存放。最迟在两天内创建证人名单和记忆记录。
  4. 不要与对方联系。
    您自己的消息、电话或帖子可以用作对您不利的证据。所有沟通应仅通过辩护律师进行。
  5. 及时保存视频和数据记录。
    公共交通工具、场所或房屋管理部门的监控录像通常会在几天后自动删除。因此,必须立即向运营商、警察或检察院提出数据安全申请。
  6. 记录搜查和扣押。
    在房屋搜查或扣押时,您应要求提供命令或记录的副本。记下日期、时间、参与人员和所有带走的物品。
  7. 被捕时:不要对案件发表任何声明。
    坚持立即通知您的辩护律师。只有在有紧急犯罪嫌疑和额外的拘留理由时,才能判处审前拘留。较轻的措施(例如,承诺、报告义务、禁止接触)应优先考虑。
  8. 有针对性地准备损害赔偿。
    付款或赔偿提议应仅通过辩护处理并记录在案。结构化的损害赔偿对转移和量刑有积极影响。
Rechtsanwalt Sebastian Riedlmair Sebastian Riedlmair
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客观的调查结果、中立的证人和安全的视频数据支持诉讼程序——而不是猜测或解释聊天。“

律师支持给您带来的优势

刑事诉讼会深刻影响当事人的生活。早在开始时,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搜查房屋、逮捕、在犯罪记录中登记、自由刑或罚金都是现实的风险。草率的陈述、缺乏查阅案卷的机会或未能及时保全证据通常会导致日后几乎无法纠正的不利后果。因损害赔偿要求、诉讼费用或失业造成的经济负担也屡见不鲜。

像我们这样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可以确保您的权利从一开始就得到维护。他们确保对警方和检察院采取周密和有计划的行动,维护您的沉默权并及时保全证据。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清晰有效的辩护策略,该策略是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

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Rechtsanwalt Peter Harlander Peter Harlander
Harlander & Partner Rechtsanwälte
在没有事先与您的辩护人协商的情况下,不要发表任何实质性声明。您始终有权保持沉默并聘请律师。此权利从第一次与警方联系时起生效。只有在查阅文件后,才能确定是否以及哪些陈述是有意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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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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